了的时候,他才去猎捕食物,他喜欢吃自己动手捕来的野兽。
秋天来了,森林里出现了大批的麋鹿,那些麋鹿在慢慢地迁徒到温和的低深山谷,准备过冬。巴克已抓住过一只离群的半大麋鹿,但他渴望与更大更凶猛的动物搏杀。一天,他在小河源头的分水岭上,看到一群麋鹿,总共二十来只,为首是一头巨大的雄鹿。他六尺多高,凶猛异常,正是巴克所要找的对手。巴克慢慢走上去,雄鹿看到了他,晃动着巨掌般的鹿角,狂声怒吼,小眼睛凶狠恶毒地盯着巴克。
根据原始野蛮狩猎时代传下的本能,巴克要捕到他,就得使雄鹿与他的队伍隔开,可这谈何容易!巴克在雄鹿那对长角和宽阔吓人、瞬间就能踩死他的蹄子刚好够不到的地方,又跳又叫。他明白,雄鹿的长角和蹄子,他只要轻轻碰一下,便会叫也来不及地死掉。他必须使雄鹿在他锐利牙齿的威胁下不敢转身,并惹得他狂怒起来,他才有机会进攻。雄鹿开始进攻,巴克假装敌不过又逃不掉的样子,往后退去,诱使雄鹿离开鹿群。可在这时,从鹿群中跑出两头年轻的小鹿,他们在背后袭击巴克,雄鹿趁机回了鹿群。
野生动物有一种忍耐、执著的精神,这精神像生命一样顽强,不知疲倦,不屈不挠;凭着这耐心,蛛网中的蜘蛛,盘在一起的蛇,还有静静潜伏的猎豹,它们在很长的时间内能静静守候,一动不动。而在捕获猎物时,这耐心更到了极点。此时巴克就是有这种耐性,他千方百计袭击鹿群的侧面,阻挡他们的去路,激怒年轻的雄鹿,搅得携带幼子的母鹿不得安宁,这使那领头的雄鹿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巴克充分发挥了他的耐心,他展开进攻,从各个方向,旋风般地向鹿群进攻。使他们时刻处于他的威胁中。他想通过这种办法,把雄鹿与鹿群分开,他在消磨他们的耐性。
日落西山,天空渐渐暗了下来。秋天的黑夜只有六个小时,那些年轻的雄鹿的耐心越来越弱,他们的脚步随之变得缓慢和不情愿。日渐临近的冬季在催促他们走向那温暖的平原,可他们怎么也摆不脱这个不知疲倦的不让他们前进的敌人。而敌人想要的,只不过仅是他们的首领而已,这与他们整个群体的生命相比,似乎不足道。于是他们放弃了他们的首领,以此换来巴克的放行。
夜幕降临,老雄鹿看着他的队伍,他熟悉的母鹿,养育的小鹿,率领的年轻的雄鹿,踉踉跄跄地渐渐远去。他低下了高大的头,是那个恶魔,那个有着白而锐利牙齿的恶魔,挡住他的路,不让他走。他那八百多磅的身躯,经历了漫长而坚强的充满血战与争斗的一生,想不到如今竟要在一个头还够不到他膝盖的动物利齿之下了结。
由此,巴克昼夜不停地围绕着他的猎物,不让他有片刻的休息,更不让他吃一口食物,喝一口水,好几次,那鹿拼命逃向远方,巴克并不拦截,只是狡猾地跟在后面,他深为对手的这种做法而暗自得意。当雄鹿停下的时候,巴克就休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时候,他就向鹿猛烈攻击。
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来越弱,他那树枝般的长角下的头越来越低,脚步越来越沉重,他鼻子伸向地面,两耳无力地耷拉着,久久地站在一处,一动也不动。此时,巴克就放心而得意地去休息,或是喝水吃东西,而他吃饭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充裕。此时,巴克喘着粗气,吐着红舌头,两眼紧盯着雄鹿,他感到事情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同时,他又觉得脚下的土地,有了一种新的骚动。当这头麋鹿走入这块土地的时候,另外一种生命也跟了进来。森林、河流、空气都为之颤动,这种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也不是听到的,而是来自一种比视觉、听觉和嗅觉更敏锐的感觉,这种陌生的东西,让他有些不安,他决定办完手头上的事之后去查个究竟。终于,他在第四天将要过去的时候,扑倒了这头硕大的雄鹿。他咬死雄鹿,美美地饱餐一顿,然后倒头大睡,醒来后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一顿。如此一天一夜后,他恢复了体力,精神亦变得饱满。他向着营地,向着桑顿,大步流星地走去。他几小时几小时地跑着,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中准确地辨认方向,其准确程度,足以让人类和他们的指南针逊色。
巴克越往前走,越是强烈地感到了这地方发生了一种新的变化。这里有了外来的生命。完全不同于整个夏日存在于这里的生命,一种陌生的生命生息在这儿了。这已无需那种敏锐的神秘感觉了,他完全可以感受到。枝头小鸟在议论着,林间的松鼠在交谈着,就连微风也在窃窃私语。他好几次停下来,深深呼吸新鲜的空气,空气中的气息催促着他,要他快快回去。他总觉得有种不祥的气息笼罩在这片土地的上空,似乎有灾难发生过了,或是正在发生。当他越过最后一个分水岭,走下山谷,返回营地时,不由得小心起来。
在离营地三里的地方,出现了一条新的小路。巴克的心顿时一惊,脖颈上的毛发纷纷竖起,这条路一直通向他们的营地。巴克急忙跑了上去,他的动作轻快而隐秘,他浑身绷得紧紧的,警觉地注视着周围的迹象。周围的树木、空气都在向他讲述一个故事,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他嗅出来了,陌生的生命正是沿着这条小路进来的。他发现森林意味深长地沉默了。鸟儿不见了,松鼠也藏起来了。他只看见一个银灰色的东西,紧贴着一根灰色的树枝,躺在那儿死去了,就好像是树上长出的一个瘤子。
正当巴克像一道影子一样飘然而过的时候,他的鼻子突然扭向一侧,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拉力。他顺着这股气味走过去,发现了尼格。尼格躺在那儿,侧着身,显然死前很痛苦地挣扎过,一支箭穿透他的腹部,身体的两侧露着箭头和箭尾。
巴克又走了一百米,发现了桑顿那从道森买的驾辕的狗,正躺在路中央,已快断气了。巴克没停下,他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声音,时高时低。他匍匐着爬到营地边,又看到汉斯死在那儿,全身布满了带羽毛的箭。同时,巴克向桦树小屋前面望去,他立刻怒不可遏、情不自禁地大吼一声,自己却没有意识到,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让感情战胜了理智和狡诈,这是因为他对桑顿的爱,让他失去了理智。
伊海特土人正围着桦树小屋的残骸跳舞,突然听见一声极其可怕的怒吼,一匹从未见过的动物凶猛地向他们扑来,这正是巴克。他暴怒了,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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