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读者不妨姑妄听之。但据《旧唐书·明崇俨传》,明崇俨官拜正谏大夫入宫供职,正是在仪凤二年(677),他又“私奏”李贤不堪承继,不能不让人怀疑有关李贤身世的传言就是他悄悄散布甚至故意制造的。
[29]见两《唐书》之高宗纪,《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唐大诏令集》卷十一。
[30]以上见两《唐书》之裴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正月及二月条。
[31]见《新唐书·则天皇后纪》。具体日子是:二月七日,立李旦为帝;十二日,上皇太后尊号;十五日,皇太后册封李旦为新皇帝。
[32]徐敬业兵变日期据《新唐书·则天皇后纪》。
[33]本段故事及引文均见《旧唐书·李绩传》所附徐敬业传。该传但称“则天读之微哂”,然以当时情景及上下文,由侍臣颂读更能还原真实。骆宾王所撰檄文有不同版本,如《旧唐书》所引之“同裂山河”或作“同指山河”。用词不同,语气不同,意思也不同,本书以后者为是。“试看今日之域中”句,也有不同理解,这里不讨论。
[34]关于勤王和妖孽问题的分析,系由雷家骥《武则天传》提出。
[35]见两《唐书》李绩传所附徐敬业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九月条。
[36]请参看胡戟《武则天本传》。
[37]裴炎被杀时,中书令已改名为内史。但为了方便读者理解记忆,仍用旧名。以下提到其他官职,也依此例处理。
[38]裴炎这一态度,两《唐书》之裴炎传均无记载,这里根据《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九月条,原文为“不汲汲议诛讨”。汲汲,心情迫切之貌。
[39]见两《唐书》之裴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九月条。以下无另注者均据此。
[40]这句话《旧唐书》无记载,仅见于《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据野史,骆宾王为了策反裴炎,曾编造民谣“一片火,两片火,绯衣小儿当殿坐”,并解释说:“绯衣”即裴,“一片火,两片火”即炎,“小儿”即子隆(裴炎的字),“当殿坐”自然是当皇帝了,因此激起了裴炎的反心。又据说裴炎给徐敬业的信中只有“青鹅”两个字,被武则天猜出谜底,是“十二月(青),我自与(鹅)”,也就是裴炎将于十二月在朝廷发动政变,以应扬州军事。又据《新唐书》,裴炎的计划,原本是打算趁武则天游龙门时以兵执之,逼她交出政权。只是因为天不作美,大雨不止,这个计划一直无法实施。这两种说法都被司马光驳回,请参看《考异》。
[41]裴炎要表现宰相风度的说法来自司马光,原文为“炎欲示闲暇,不汲汲议诛讨”。
[42]刘仁轨与武则天的关系,请参看雷家骥《武则天传》。
[43]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二月条。
[44]所派专人即时任礼部尚书的武承嗣,玺书内容《新唐书·刘仁轨传》不载,见《旧唐书·刘仁轨传》及《资治通鉴》。
[45]见两《唐书》之裴炎传、刘仁轨传。另,《资治通鉴》卷二百八神龙元年三月条称:中宗下令恢复文明元年以来破家子孙的资荫,但明确指出“唯徐敬业、裴炎不在免限”。为裴炎恢复名誉要到睿宗时代。
[46]似乎很少有人从这个角度去看裴炎,郭沫若更是认定裴炎自己想篡夺皇位,甚至指控裴炎不但与徐敬业勾结合谋,而且李贤之死也是他的主使。这种说法不但毫无根据,而且逻辑不通。历史如果也可以这样研究,那就没有学术可言。请参看胡戟《武则天本传》及所引郭沫若文。
第四章
[1]见《新唐书·则天皇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十二月条《考异》所引《唐统纪》。
[2]司马光即持这种观点,《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十二月条《考异》。但也有学者认为可能,这里不讨论。
[3]见两《唐书》之刘祎之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垂拱三年五月条。
[4]见《新唐书·刘祎之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垂拱元年三月条。
[5]见两《唐书》之刘祎之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垂拱三年五月条。
[6]李孝逸事诸说不一,本书据《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垂拱三年十月条。
[7]这一过程复杂繁琐,不细说。请参看《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八月至天授元年八月。
[8]见两《唐书》之魏玄同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四永昌元年九月条。
[9]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九月条。
[10]见《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四月条,同时参看两《唐书》郝处俊传所附郝象贤传。
[11]薛怀义事,《资治通鉴》系于垂拱元年十一月条,事因却是以薛怀义为修缮后的白马寺住持,可知其进宫应该更早。
[12]见《旧唐书·礼仪志二》。
[13]关于洛阳明堂的建设时间,《旧唐书·礼仪志二》称垂拱三年春拆迁,四年正月五日落成。《新唐书·则天皇后纪》称垂拱四年正月拆迁,十二月落成。《旧唐书·则天皇后纪》和《资治通鉴》卷二百四称垂拱四年二月拆迁,十二月落成。今从后者。
[14]见《旧唐书·礼仪志二》,《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十二月条。
[15]见《旧唐书·则天皇后纪》。
[16]此事《新唐书·则天皇后纪》和野史《朝野佥载》均有记载,时间不一。
[17]见《旧唐书·王求礼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十二月条。
[18]见《旧唐书·王求礼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七长安元年三月条。
[19]王求礼奏请阉割薛怀义时官职是补阙,官阶从七品。大足元年官职是殿中侍御史,官阶仍然是从七品。可见他虽然没有被杀,也没有升官。至于薛怀义所献为伪造的《大云经》还是注疏,请参看胡戟《武则天本传》的研究成果。
[20]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二月己未条。参加聚会的飞骑是天子禁卫军,驻防玄武门。
[21]以上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条。
[22]见两《唐书》之酷吏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条。
[23]司马光在表述这一事实时,所举酷吏之名是周兴和来俊臣,系年则在垂拱二年三月。但据两《唐书》之酷吏传,来俊臣上书得召见在“天授中”,故此处暂不提来俊臣名字。
[24]以上见两《唐书》之酷吏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天授元年七月条。
[25]见两《唐书》之魏元忠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四永昌元年八月条。
[26]一般认为,酷吏集团和恐怖政治的结束,以万岁通天二年(697)六月来俊臣被杀为标志。请参看胡戟《武则天本传》。
[27]载初元年(690)七月,唐高宗和萧淑妃的两个儿子被酷吏周兴诬陷而死;八月,可能造成威胁的李唐宗室十二人被杀。
[28]唐代官制,官阶九品并分正、从、上、下。侍御史从七品上,给事中正五品上。正七品下,正七品上;从六品下,从六品上;正六品下,正六品上;从五品下,从五品上;正五品下,正五品上,十阶。见《旧唐书·职官志一》。
[29]以上所述均见《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天授元年七月至九月条,同时请参看两《唐书》之则天皇后纪。
[30]见陈子昂《大周受命颂》,《新唐书·则天皇后纪》。
[31]丘神勣,两《唐书》有传。其死期《旧唐书》称在天授二年十月,《资治通鉴》卷二百四系在该年一月。今从《资治通鉴》。
[32]周兴制造的冤案还有冯元常案、黑齿常之案、韦方质案、泽王李上金和许王李素节案等等。
[33]来俊臣的发迹时间,两《唐书》之酷吏传都含糊其词称为“天授中”,《唐会要·酷吏》记在载初元年九月,《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天授元年七月条则已有“逢来俊臣、侯思止必死”的说法。按该年九月改元,故天授元年七月即载初元年七月。来俊臣应是革命前夕成为酷吏的。
[34]见《新唐书·来俊臣传》所附周兴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天授二年一月条、二月条。
[35]见《新唐书·索元礼传》。
[36]见两《唐书》之来俊臣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六神功元年六月条。
[37]见两《唐书》之姚崇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六神功元年九月条。
[38]见《资治通鉴》卷二百六神功元年六月条。
[39]事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五长寿元年五月条,这项禁令在八年后因凤阁舍人崔融的劝谏而被废止。违禁的张德官职右拾遗,从八品上。举报人名叫杜肃,官职补阙,从七品上,未明左右。但照理说应该是右补阙,两人同为中书省官员。
[40]见《新唐书·刘仁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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