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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栖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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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使为良民(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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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此法一经提出,大部分贫苦的百姓,会失了赖以生存的活计,也必会影响贵人的利益,以致朝廷动荡,陆姐姐以为,此事应当如何处理?”

    陆温道:“臣妇以为,陛下可以开设利民署,设契约提告之所,类比大理寺,只是一个打刑狱官司,一个专替贫苦的百姓,与主家打官司。”

    “奴契,将之分为死契与活契,死契便是生死借由主家掌控,而从前的活契,几乎买断了人的一生。”

    “陛下可将死契全部废除,只留活契,而活契,贫苦者与主家的契约,以一年为准,一年后,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去利民署签字画押,续签一年。”

    “但有一方不允,利民署可立即解除与对方的活契。”

    “一年契约内,卖身为婢者,不可受主家欺辱打压,更不能随意买卖,可以受到利民署的保护。”

    “同样,奴婢若对主家有不尊不敬之意,或有触犯刑律之事,主家有权将人送来利民署,交予官衙,按律处置,只是不可动用私刑。”

    乌明鹤眯了眯眼,似是有些感叹:“难怪你和昭雪能成一对儿,连这废除奴籍的法子,都是相差无几的。”

    “那贱籍,又该如何?”

    陆温道:“若要追溯,贱籍从何来之?”

    贱籍,统共分为七类,一为堕民,二为乐籍,三为疍户,四为九姓渔船,五为伴当,六为世仆,七为丐户。

    于“士农工商”不同,是当时社会最下层,且贱籍世代相传,不得变更,更不得参与科举,做官,与普通百姓成婚等等,限制颇多。

    可谓永世不得翻身。

    “不过是因先祖起兵之时,百姓不肯归顺,便被编入乐籍,生生世世,逼为娼优,凡有呼召,不敢不从。”

    “所谓堕民,不过只是以捕龟,捉蛙,驱鬼,抬轿等业的普通百姓,伴当,世仆,又何其悲惨。”

    “凡有不合,连村头小儿,亦可嘲之辱之。”

    “臣妇斗胆,想为世间贱籍之人,求一个‘除其贱籍,使为良民’恩典。”

    乌明鹤微微一笑:“凭什么呢?”

    是啊,凭什么呢?

    她曾是贱籍,本该永世不得翻身,因受了父母荫蔽,得了南朝恩典,才挣脱出了泥泞,换了一份良籍文书。

    由南到北,从南籍换为了北籍,从农女到官女,从官女到王妃,这一路,她走的实在艰辛。

    可,陛下又凭什么,会如她一般体谅泥泞之中的杂草呢?

    陆温伏地一拜,羽睫低覆,缓缓道:“《宋史》有记,仁宗恭俭仁恕,出于天性,一遇水旱,或密祷禁庭,或跣立殿下。”

    “君臣上下恻怛之心,忠厚之政,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

    “陛下如今,已成就了南北统一的万世英名,而统一之后,才是陛下政绩的开始。”

    “是成就一番伟业,千秋万世,受世人赞颂,还是为了保持权位,成了如燕王一般,勾连世家,迫害百姓的昏聩之主,皆在陛下一念之间。”

    乌明鹤,与她一样,是权力的得利者。

    在统一南北之后,真正属于他的盛世,才刚刚开启。

    他已是权力之巅,国度将来如何,是欣荣繁盛,还是固步自封,皆只在他一念之间。

    只是这样诚恳的话语,在上位者的眼里,还是太过大胆,太过像一句威胁了。

    她背后出了冷汗,咬着唇,静静等待他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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