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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抗日英雄谱之潜行敌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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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战后之战 之 历史的十字路口(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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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该集团军所属部队,应就原地驻防待命,其在各地区作战地境内之部队,并应接受各该战区司令长官之管辖。

    政府对于敌军之缴械,战俘之收容,伪军之处理及收复地区秩序之恢复,政权之行使等事项,均已统筹决定,分令实施。

    为维护国家命令之尊严,恪守盟邦共同协议之规定,各部勿再擅自行动为要。”

    蒋介石在这里所说的“盟邦”、主要指美国。

    美国为了表示对国民党的完全支持态度,向日本发布命令:

    “中国(当时特指中国大陆)、台湾和北纬16度以北的印度支那地区由蒋介石政府受降。”

    同日。

    蒋介石颁布对沦陷区地下军及伪军之命令:

    “我沦陷区各地地下军及伪军,应就现驻地点负责维持地方治安,保护人民,各伪军尤应乘机赎罪,努力自新,非本委员长命令,不得擅自移动驻地,并不得受未经本委员长许可之收编。”

    由以上电文可知,国民党根本没有做好日寇投降的任何准备,仓促间的所有决定只有一个目的:

    由国民党继续独裁统治中国。

    共产党方面则要从容的很多,由于共产党率领广大军民坚持了十四年的敌后抗战,长江以北几乎到处都有八路军、新四军等革命武装的身影,他们一直艰苦卓绝的与日寇进行面对面的战斗,广大军民当然不愿将抗战的胜利果实、拱手让给国民党。

    8月10日24时,朱总司令发布第一号命令:

    “一、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依据波茨坦宣言规定,向其附近各城镇交通要道之敌人军队及其指挥机关送出通牒,限其于一定时间向我作战部队缴出全部武装,在缴械后,我军当依优待俘虏条例给以生命之保护。

    二、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向其附近之一切伪军、伪政权送去通牒,限其于敌寇投降签字前,率队反正,听候编遣,过期须全部缴出武装。

    三、各解放区所有抗日武装部队,如遇敌伪武装部队拒绝投降缴械,即应予以坚决消灭。

    四、我军对任何敌伪所占城镇交通要道,都有全权派兵接受,进入占领,实行军事管制,维持秩序,并委任专员负责管理该地区之一切行政事宜,如有任何破坏或反抗事件发生,均须以汉奸论罪。”

    8月11日,朱德连续发出第二至第七号命令:

    其中第二号命令要原东北军吕将军、张将军、万将军等准备进军东北,现驻冀热辽的李将军所部立即进军东北。

    8月20日,冀热辽军区曾将军率部即踏上进军东北的征程。

    第五号命令要所有铁路沿线及其他解放区一切敌占交通要道两侧之中国解放区抗日军队,通应积极举行进攻,迫使敌伪无条件投降。

    在执行上项任务时,应克服一切困难,击破前进路上一切敌伪之阻碍,如遇抵抗,应坚决消灭之。

    从双方这几份电报和命令可以看出,国民党由于得到国际上,特别是美国的支持,可以命令日伪军只能向蒋介石政府投降。

    但是,从地缘上说,国民党军还远在中国西南,要立即受降还鞭长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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