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白了大半,消瘦的厉害。一看,就是营养不良,好像很久没有吃过饱饭的样子。
怎么看,怎么像一个乞丐似的。
记得大伯,可是有功名的人,长得也不赖,高大英俊。那个云美丽的夫家,不是很有权势的么?大伯,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地方?按道理,怎么也应该是在京城,或者是江南繁华之地啊?
这里,可是离齐国,不过三百多里。
莫不是,这家人,想要投奔二姐?!
不行,这肯定不行!这家人,就是老鼠屎,就是搅屎棍,就是祸害!若是让这家人跑去齐国了,一定会给二姐带去麻烦,会影响二姐的形象,会给东风村带去数不尽的麻烦。
这也就罢了,就大伯一家人,十有八、九,会被敌人利用,威逼利诱之下,成为细作,给齐国带去无法估量损失和危害!
大伯这个落魄的样子,该不会是假装的吧?
所幸,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可以跟着大伯,看看他想要搞什么鬼了。但愿,这个时候,大伯一家人,还没有被燕国朝廷的人给收买。
石头低声叮嘱两个手下:“你们去一趟燕国的京城,调查一下我大伯云福一家的事情,京城查不到,就去我老家茂府的府城调查。”
又细细交代了一下云美丽婆家的情况,还有大伯一家的情况,手下点头应下,直奔燕国京城而去。
凭直觉,石头认为,大伯一家应该在京城生活过。不然的话,没法解释,大伯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如果大伯一家未曾离开过茂府的话,就算生活不如意,也不至于会待不下去。
出现在这里,十有八、九,就要奔齐国去的。
如此,只有两个原因:一、是听说二姐是齐国的王后,厚着脸皮想要去沾光,希望可以飞黄腾达;二,是作为燕国朝廷的细作,前往齐国刺探情报的。
石头比较趋向于第二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他觉得不太实际,因为大伯是一个很怕死的人,比谁都要珍惜自己的小命。投奔齐国,那就是叛国,被抓住是要被凌迟的。大伯从小到大,都娇气的很,在他记忆之中,四十来岁的大伯,被荆棘刺了手,都要一副痛得流眼泪的样子。
果然,他的判断,并没有错。
悄悄的跟了过去,来到一个僻静的三进宅子里。
这座宅子,外面看上去很破旧,庭院里也透着一股破旧的味道,卧室里面却布置的很不错。穿的是麻布衣服,都是五成新以下,吃的喝的却是上好的。头上的发簪,是木头做的,衣袖下面却藏着赤金的手镯。
石头隐在暗处,看得眉头直皱。
大伯母马氏哈哈大笑:“相公啊,这一次咱们去了齐国,好好立一大功,皇上答应过咱们,只要立下大功,就会封你为侯爷。到时候,我就是侯夫人了,咱们一家就要发达了!”
而云福却看着得意忘形的妻子,心里有一个小人儿在抱着脑袋大喊:哎呦喂,我怎么就这么命苦,遇上了这么一个愚蠢的女人啊!
当年,他怎么就瞎了眼,竟然会认为这女人是个百里挑一的?唉,说起来,都是泪啊!要不是这个蠢货,他还不至于会被皇上注意上,给他派了这么一个苦差事!
“这哪里是什么好事啊?你以为,那大功是那么好立的么?你以为,云初一是个傻子么?你以为,齐国的国王,是个傻子么?!”云福气得暴跳如雷,用手指着自己的妻子,恨不得给她两个耳光。
马氏不服气的道:“就算不是傻子,也不是什么聪明的人,那两人咱们又不是不认识?当初,你不是也见过那个唐锐么?就一个傻不愣登的山里汉子,也是走了狗屎运,才会有机会当上国王的!那个云初一,也不是个多聪明的人,不然的话,为啥还会被美丽耍得团团转,最后被逼得替嫁,也老老实实的受了?”
提起这个,云福气就不打一处来:“你还说?你这个败家娘们,当初若不是你带头搅三搅四,如今美丽就是齐国的王后了!你这个蠢货,真是气死我了!”
云福越说就越气,抬脚就踢了马氏一脚。
马氏疼得龇牙咧嘴,却眼睛一亮,连忙兴奋的道:“相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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