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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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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搜神记卷二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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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三国东吴孙权当政时,襄阳纪南城中有叫李信纯的人,他家养了一条狗,取名“黑龙”。李信纯特别喜欢它,走路停歇都要带着它,吃饭、喝酒时也都要分些给它。

    有一天,李信纯在城外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不能赶回家,就睡倒在郊外的草丛里。这天,刚好碰上太守郑瑕出城打猎,郑瑕见郊外的荒草长得太高了,就派人放火烧荒草。李信纯睡的地方正是顺风方向,狗看见大火烧过来,就用嘴去扯李信纯的衣服,但李信纯连动都没动一下。李信纯睡的地方,有一条小溪,相距有三五十步远。狗见李信纯不动,就立即跑到小溪,跳进水里打湿身子,然后又跑到李信纯睡觉的地方,来回将自己身上的水洒在主人的周围,使主人免遭于难。狗来回运水极其困乏,最后累死在了主人身边。

    一会儿李信纯醒来,看见狗已经死了,李信纯见狗全身的毛都是湿的,觉得非常奇怪。他看到周围有大火燃烧的痕迹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于是,李信纯放声痛哭。后来,这件事传到太守耳中,太守很怜悯这条狗,说:“狗的报恩超过了人,人不知道报恩,怎么能比得上狗!”于是,太守叫人给狗准备棺材衣服,把狗埋葬了。如今,纪南城外依然有一座高达十余丈的义犬墓。

    蝼蛄神

    庐陵太守太原庞企,字子及,自言其远祖不知几何世也,坐事系狱,而非其罪,不堪拷掠,自诬服之。及狱将上,有蝼蛄虫行其左右,乃谓之曰:“使尔有神,能活我死,不当善乎。”因投饭与之。蝼蛄食饭尽,去,顷复来,形体稍大。意每异之,乃复与食。如此去来,至数十日间,其大如豚。

    及竟报,当行刑,蝼蛄夜掘壁根为大孔,乃破械,从之出,去,久时遇赦,得活。于是庞氏世世常以四节祠祀之于都衢处。

    后世稍怠,不能复特为馔,乃投祭祀之余以祀之,至今犹然。

    【译文】

    庐陵太守太原人庞企,字子及,自称自己的远祖,不知道是哪一世,因为牵扯进一桩案子而被抓进牢狱。但那并非是他的罪过,只是他受不了严刑拷打,屈打成招,等他的罪案准备上报时,有只蝼蛄虫在他身边爬行,他就对它说:“假使你有神通能让我免去一死,这不是一件善事吗?”于是他就把饭给蝼蛄虫吃,蝼蛄虫吃完就走了,不久它又回来了,他的体形稍微大了一些。他的祖先想想觉得惊奇,就又拿饭给他吃。就这样来来去去,几十天后,蝼蛄虫已经有小猪那样大了。

    等到最后判决的批文下来,要行刑的时候。蝼蛄虫晚上在监狱的墙根上挖了个大洞,于是他祖先打破枷锁,跟着蝼蛄虫逃走了。逃出去很久后,遇到大赦,得以活了下来。于是庞家祖先在都衢处立祠世代祭祀蝼蛄虫。

    后来,子孙有些怠慢了,不再专门祭祀蝼蛄虫,只拿祭祀祖庙剩下的东西来祭祀蝼蛄虫,至今也还是这样。

    猿母哀子

    临川东兴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将归,猿母自后逐至家。此人缚猿子于庭中树上以示之。其母便搏颊向人,若乞哀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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