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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丝道士之厄运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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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节失忆的金尸(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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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紧张,手心被汗水浸湿……在三秒钟时,他的伤口终于开始愈合,且愈合速度极快!

    紧接着,他睁开眼睛,一拳打了过来!

    我包住他的拳头,眼眶微润:“你就是这么打招呼的?”

    他没有回答,目光有些呆滞,跟以前完全不同。

    我心中一震,难道,他失去记忆了?

    “老金,是我啊。”

    他闭上眼睛,还是不说话。

    我的心情逐渐沉到谷底,如果他失去记忆,那么他就不是老金,而是一具普通的金尸,必须将其封印,否则会为祸世间。

    过了一分钟左右,他还是没反应,我叹了口气,拿出符笔,准备画一道‘太清斩龙符’。

    想当年,老金为了救我,几乎被达瑞斯斩成两半,到现在还历历在目。

    虽然很痛心,但,失去记忆的金尸必须封印!

    就在我调制符水时,老金忽然开口,声音慵懒:“我不是死了吗?”

    我手上动作一僵,接着露出狂喜之色:“你没失忆?”

    “刚才记忆有些混乱,现在清醒了,那个手持镰刀的斗篷人呢?”

    原来老金没有失忆,他还记得达瑞斯,这真是太好了!至于刚才为什么会记忆混乱?我猜,应该是还没修复好,如今修复完毕,记忆自然恢复正常。

    生命神树药粉不愧为疗伤圣药,因为正常的‘生之力’根本无法修复他的创伤,还会起到反效果,生之力会对僵尸造成伤害。而生命神树药粉则不会这样,难怪连城主都推崇备至。

    想完这些,我回道:“斗篷人已经被我杀了。”

    老金睁开眼睛:“是吗?看来时间已经过去很久。”

    我点点头:“快二十年了,这期间发生过很多事情,像徐家灭族,蜀山解散,地球经历生化危机,超过九成的人变成僵尸。”

    “这真是个好消息。”老金毫不避讳的说道。

    我额头布满黑线:“对你来说是好消息,对别人来说却是噩梦,你出去可千万别这么说话,否则会被打死的,况且,那些僵尸早就被消灭了。”

    “如此盛况没能亲眼所见,倒是有些遗憾。”老金惋惜的说了一句,然后若有所指道:“我很久没喝血了。”

    我翻翻眼睛:“就不该复活你,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

    然而老金根本不鸟我,而是观察着纯金棺材,我一边放血,一边提醒道:“这可是黄金打造的,而且是千足金,怎么样?够奢侈吧。虽说古代也有几个金棺,可那时候的提炼技术不行,纯度很低,用上千足金棺材的,你还是第一个,可以说是帝王级的待遇了。”

    老金面无表情:“你喜欢,留给你好了。”

    “这叫什么话?”我接满一杯血液后,递了过去,然后动用生之力,伤口瞬间愈合。

    老金接过杯子,品尝一口,露出陶醉之色:“味道比以前更好了。”

    那当然,以前我才八级,现在都五级五段了,生命层次不同,血液中蕴含的能量也不同,但我没有炫耀的意思,说道:“老金,外面的格局变了,我带你出去走走吧……”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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