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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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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万人敌(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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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苏木经常吃她的饭菜,倒不觉得如何。

    可未来的正德皇帝和刘瑾一尝,却同时吃了一惊,实在是太美味了。

    这一碗刀削面却有许多讲究,里面放了用辣子、芝麻炒的臊子,还加了海带大骨汤,起锅的时候又撒了香菜和葱花,红红绿绿,香得中人欲醉。

    宫中的饮食是出了名的差,太子和刘瑾天天顿顿吃,早腻烦了。前一阵子在酒楼吃饭,这时代的北方菜,多以大油大荤为主,味极厚,吃一两天还可以,一个月下来,绝对倒胃口。

    小蝶这面清爽嫩滑,却是说不出的润吞。

    未来的正德皇帝叫了一声:“好,小蝶姑娘果然好手艺,以后本公子每天过来吃。”

    小蝶一翻白眼,“想得美……明天你们来的时候带两条黄瓜过来,我这里还有点金钩,正好用来清烧。”

    朱寿欢呼一声:“放心好了,定然不会让姑娘失望。”

    吃过饭,和朱寿和刘瑾聊了两句,苏木突然发现自从参加完乡试之后,自己好象就失去了生活的目标,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他口头上对小蝶和吴小姐说对这场考试没有任何把握,但内心中还是有**成把握的。如果不出意外,虽然说未必能名列前茅,但挤进前两百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现在只需再等上半月,一个举人功名就到手了。

    一般人中举之后通常有三种选择:成绩好的又有才学的,继续读书,准备参加来年的春闱,考个进士;成绩不好,进士无望,家境殷实的,去吏部备选,花点钱弄个从七品的官职,直接进入政坛;才具不足,家境贫寒,做官无望的,则多半会选择回乡,享受一系列国家优惠政策,挤进乡绅队伍。

    其实,苏木在保定的时候本打算在中举之后,花点钱买个官做,就不去费春闱那个神了。那时候的他国学刚入门,自认不是这个时代精英们的对手,就算进了进士科考场,也不过是陪太子读书的命。

    但自从知道未来的进士科考题之后,春闱对苏木来说已经不是问题。有了这条通天的路子,可以直接做正七品的朝廷命官,甚至有被选进翰林院的可能。谁还肯再花钱去做从七品的非正途出身的公务员?

    也正因为提前知道了会试的考题,甚至手握那些题目的状元范文,苏木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必要再像乡试前那样苦读。

    反正到时候进考场,直接将答案誊上去就是了。

    现在突然闲了下来,他倒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才好。

    坐在那里发了半天呆,苏木又想起胡顺每个月给自己送钱的事情来。

    一个月一百两的薪俸已经非常惊人了,这次甜水胡同的事情他也有信心完美解决,真到了那个时候,弄不好每月有几千两银子的提成。这已经是江南富庶地区封疆大吏的首席幕僚的待遇了,只需两年,苏木就能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富家翁。

    可惜,苏木并不想给胡顺有任何交集,实在是被弄怕了。

    自己每帮他一次忙,这家伙就升一次官,再升上去还得了。搞不好他哪天心一动,又要自己做他的女婿,那就麻烦了。

    所以说,胡顺送过来的钱不能用,实在不行,将来给胡莹好了。苏木心中这么想。

    既然胡顺的钱不能用,如此一来,自己和小蝶的吃穿得靠自己赚。

    苏木想到这里,心中一动:《红楼梦》才写了一下半,反正这两个月闲着无聊,索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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