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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慢的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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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打火机一(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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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她,抚摸她,嘴唇是颤抖的,手也是颤抖的。整个儿的他都是颤抖的,和她的身体一起。宛若两个琴弦的合鸣——陌生的合鸣。

    他做了两次。第一次很凶猛,迫不及待。第二次,他的节奏便如出了峡谷的河流,变得舒缓,温柔。

    很疼。很疼。

    他替她清洗了下面——车上居然备有热水和毛巾。他替她穿好衣服。然后,车开始启动。也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怎的,他没有再捆绑她,她完全可以解开眼睛上的布。但她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她被放回到了路灯下。他把她抱下去之前,她清楚地记得,他仿佛是无限留恋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在他的手离她的头越来越远的时候,她能清楚地感觉到有几根头发还在依依不舍地追随着他手指离去的方向。

    在他的车发动的一瞬间,世界又回到了她的身边。她全身上下的血液重新开始欢快地奔涌。

    她慢慢地把眼睛上的布解开,发现再往前走几米,就是她的老柳巷。路灯的光如刀子一般,刷刷地闪着她,把她的眼睛照得刺痛刺痛。

    只是,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的手是根魔杖,把她的什么东西拿走了。永远地拿走了。不,这东西不是她身体内的那层薄膜,这东西是看不见的。是属于脑子的,属于心的。

    但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在很长时间里,她都不能确定,也不能明白。

    那天晚上回家之后,她在卫生间待了许久。母亲问她怎么了,她说:“例假。”一整夜,她都把电扇开到最大挡。第二天,她如愿以偿地感冒了。那三天,她哪儿都没去,就在床上躺了三天。

    假期结束,一到学校,她就宣布退出“九英党”。

    “我看见你们就觉得恶心。”她说。

    其实,她知道,她更恶心的,只是自己。

    上晚自习的时候,她第一次提出要爸爸去接。她说她做了一个噩梦,不想再一个人走夜路了。母亲问她做了什么噩梦,讲出来可以解一解破一破,她道:“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鬼。”

    “真真也知道害怕了。”母亲笑。看得出来,她的笑容是安慰的。一个女孩子,说到天边也不过是女孩子,总该有所畏惧才算正常。不然总是让人担忧的。

    后来余真要求住校。住校的一年里,她开始勤奋读书。她发誓要考一个很远很远的大学。能多远,就多远。那一年,她没有一个朋友。不去走近任何人,任何人也别想走近她。“九英党”失去了她就像失去了主心骨,很快解散。八个男孩子里除了董克,没有人敢再招惹她。其实董克也不敢招惹。每逢周六晚上回家和周日晚上上学的时候,他只是在胡同口等她。他可怜巴巴地站在那里,用眼神和余真打着招呼。余真全都知道,全都看见,可她全都熟视无睹。

    教室,图书馆,宿舍,餐厅,她每天都在这几处直线行走,独来独往,对别人的事一律不闻不问。同宿舍一个女孩子失恋,哭得地动山摇,室友们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安慰和同情,只她没有。那个人幸福的时候与自己无关,悲伤的时候凭什么要加上自己?没道理。这个世界说起来谁和谁都有关系,再说起来,谁和谁都无关。有同学曾经小心翼翼地批评过她,说她太骄傲太冷酷,把自己的门关得太紧,这样享受不到集体的温暖。她道:“我不是一个房间。我是一座墓。墓有门吗?”

    她把自己的野都收敛了起来。慢慢地,像一朵受了风寒的花,把自己的瓣,一片一片地聚起来,重又成了一个花苞。她变了一个人。安宁,内向,长久地不说话。看人总是寒光闪闪,像有一道玻璃嵌在里面。家里人都说她懂事了,知道用功了,像个女孩子了。只有她知道自己:不是这样。不是这样。不是这样。

    但大学毕业之后,她终还是回来了。因为她要嫁的人,就在这个城市。她没法子不回。这个破了她初夜的城市,又要补给她一个完美的婚姻。她不能不要。她必须得宽宏大量,不计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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