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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范冰冰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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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序言那一年(3)(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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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大家一起去喝酒。再久而久之,同事出去吃饭,不敢走法院前门,都从后门溜,知道前门有个董宪法在候着。李雪莲见到董宪法,就是董宪法在法院门口溜达的时候。状告秦玉河之前,李雪莲没打过官司,不知道董宪法是谁。上回王公道开庭,判李雪莲败诉,李雪莲不服;不但不服王公道的判决,连王公道也不信了。她想重打官司。如果重打官司,就不单是状告秦玉河的事了;在把她和秦玉河去年离婚的事推翻之前,先得把王公道的判决给推翻了;只有推翻这个判决,事情才可以重新说起。不打官司只是一件事儿,打起官司,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了。但李雪莲只知道重打官司得把王公道的判决推翻,并不知道怎样才能把这个判决推翻;想着能推翻王公道判决的,必定是在法院能管住王公道的人。王公道在县法院民事一庭工作,李雪莲便去找民事一庭的庭长。一庭的庭长姓贾。老贾知道这是桩难缠的案子;比案子更难缠的,是告状的人;比人更难缠的是,一眼就能看出,这妇女不懂法律程序;而把一整套法律程序讲清楚,比断一件案子还难;老贾也是害怕事情越说越多,说来说去,反倒把自己缠在里面了。李雪莲找老贾是下午六点,老贾晚上还有饭局,也是急着出去喝酒,便灵机一动,化繁就简,把这麻烦推给了法院的专委董宪法。推给董宪法并不是他跟董宪法过不去,而是他不敢推给别的上级,如几个副院长;更不敢推给院长;何况他平日就爱跟董宪法斗嘴;两人见面,不骂嘴不打招呼;昨天晚上,老贾又在酒桌上和董宪法斗过酒;便想将这气继续斗下去。老贾故意嘬着牙花子:

    “这案子很难缠呀。”

    李雪莲:

    “本来不难缠,是你们给弄难缠了。”

    老贾:

    “案子已经判了,一判,就代表法院,要想推翻,我的官太小,推不动呀。”

    李雪莲:

    “你推不动,谁能推得动?”

    老贾故意想了想:

    “我给你说一个人,你不能说是我说的。”

    李雪莲不解:

    “打官司,又不是偷东西,咋还背着人呀?”

    老贾:

    “这人管的难缠的案子太多,再给他推,他会急呀。”

    李雪莲:

    “谁?”

    老贾:

    “我们法院的董专委,董宪法。”

    李雪莲不解:

    “‘专委’是干吗的?”

    老贾:

    “如果是医院,就是专家,专门医治疑难杂症。”

    老贾说的错不错?不错;因为从理论上讲,董宪法是审判委员会的专职委员,审判委员会,就是专门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的;从职务上讲,专委又比庭长大,也算老贾的上级;但只有法院的人知道,这个专委只是一个摆设,这个上级还不如下级。李雪莲信了老贾的话,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半,便在县法院门口,找到了正在踱步的法院专委董宪法。董宪法今天踱步,也踱了一个多小时了。李雪莲不知董宪法的深浅,只知道他是法院的专委,专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董宪法也不知道李雪莲是谁。正因为相互不知道,李雪莲对董宪法很恭敬。看董宪法在那里东张西望,也不敢上前打扰。看他望了半个小时,也没望出什么,才上前一步说:

    “你是董专委吧?”

    猛地被人打扰,董宪法吃了一惊,看看表,已经下午一点了,想来今天中午蹭不上别人的酒席了,才转过身问:

    “你谁呀?”

    李雪莲:

    “我叫李雪莲。”

    董宪法想了半天,想不起这个李雪莲是谁,打了个哈欠:

    “你啥事吧?”

    李雪莲:

    “你们把我的案子判错了。”

    董宪法脑子有些蒙,一时想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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