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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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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六节陌刀威武4(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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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匈奴骑兵的机动性,完全锁死。

    骑兵一旦没有足够宽阔的战场,那自然就会被步兵拉到同一水准。

    只是,这种对峙和消耗,损失很大。

    几乎就是拿着士兵的生命去跟匈奴人兑子。

    反正,汉军人多,匈奴人少。

    加上冒顿也不敢在长城境内损失太多兵力和太多有生力量人家是来财的,不是来拼命的。

    而且,自那以后,匈奴人就改进了战术。

    出现了回身射、下马步射和袭扰、侵袭和多路并进等等战术。

    进攻和防守,总是在相互进化。

    就像矛与盾。

    盾更坚固了,就逼迫矛一定要更锋利。

    此消彼长,永远处在一个循环中。

    但马邑之战,打破了这个循环。

    汉军的材官,再也不需要去考虑怎么让自己的防御更牢固,更无懈可击了。

    因为,他们失业了。

    国家不再需要依靠他们稳固的防御和沉着冷静的步伐来抵御外敌。

    汉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骑兵和进攻,成为了主旋律。

    再也不需要去烦恼自己的盾为何不如敌人的锋利了。

    因为,汉室直接丢掉了盾,捡起了矛。

    而且这柄矛,比匈奴人的锋利多,也长多了。

    但,眼前的这支羽林小队的演示,却给李沮打开了新世界的窗户,让他眼前一亮。

    材官,当然也能进攻!

    当然也要进攻!

    唯有进攻,才是王道!

    “大丈夫,当如是哉!”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瞬间,几乎所有的材官都喝起彩来。

    他们喝彩,是因为,他们知道,哪怕这次选不上羽林卫。

    大家也不用担心,不用颓废,更不用傻不拉几的学习那些儒生那些士子,天天背着让自己浑身不自在,就像有无数只乌鸦在叽叽喳喳一般的文书了。

    北地丈夫,本来就不习惯这样文绉绉的生活。

    对他们来说,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骂娘,那才是生活,那才是人生!

    拿武器,比拿毛笔舒服多了!

    此番,哪怕选不上羽林卫,吃不上天子的俸禄。

    大家也可以选择回家,选择回到家族,继续祖业。

    有了这种神器,这种专门为材官而生的武器!

    大家家族的辉煌与荣誉,依旧能继续延续!

    当然……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许多人都用着警惕和戒备的目光打量着身周的同僚,在心里面思考着:怎么淘汰掉对方!

    大家都是丈夫,七尺昂藏男儿。

    当然想成为最好的那个!

    台上,那位校尉却是在那队羽林将士停下动作的瞬间,含笑说道:“诸君,现在,请诸君以十位一组,准备演练方才所见的动作和阵列!”

    “吾给诸君一炷香时间……”他笑眯眯的不怀好意的道:“一柱香后,诸君必须选好同伴,皆十人一组,然后,开始五组一起演练……”

    顿了顿,他补充道:“某会从各组之中,选择某所认为的可以过关的人选……换句话说,诸君……若是某将名额选满了,那么,后面的人,无论多么厉害,多么优秀,也只能原路请回!”

    他这话刚刚落下,顿时,所有人立刻就行动了起来。

    许多人,都像个无头苍蝇一般,到处拉人或者,求人拉自己入伙。

    唯有李沮等少数人保持了冷静。

    “敢问贵官!”李沮举手在人群里大声问道:“倘若人数不足十人,该如何?”

    “这某就不管了!”校尉负手笑道。

    这个回答,更加加重了场内的混乱。

    许多人甚至开始饥不择食的选择队友。

    但,这些都是没有经验,没有上过战场的菜鸟。

    像李沮这样经验丰富的材官,却都在沉静着,冷静的观察周围。

    然后,他们开始慢慢的挤开人群,嗅着同类的气味,走到了一起。

    虽然很慢,虽然没有效率。

    但他们知道,在战场上,整体大于个人。

    换句话说,不够优秀的同袍,是累赘。

    与其找九个手忙脚乱,连组织和调度都忘记了的菜鸟。

    不如找一个能与自己配合默契,相互呼应的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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