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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摸摸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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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媒体评论(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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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才,流利又跳跃,但你总能从他的诉说中感受到热爱生活的心。他是个忠实的生活家,爱,爱书写,爱美术,爱美女,爱行走,也爱音乐:手坏了弹不了琴就打着手鼓唱,街头唱,途中唱,自己唱,搭伙唱,天涯海角地唱。

    有一年秋天,在拉萨,我和他坐在街头卖唱,他面朝着满街的陌生人唱着:谁说月亮上不曾有青草,谁说可可西里没有海,谁说太平洋底燃不起篝火,谁说世界尽头没人听我唱歌?

    在丽江,我们坐在“大冰的小屋”里喝酒,从午夜喝到凌晨,都醉倒了,就他还端坐着。

    在我看来,大冰好像有着使不完的劲儿。大家凑在一起时,吉他在朋友们手中传来传去,他好像永远都搂着个手鼓,微微低着头微微闭着眼睛,手指飞舞。众人你方唱罢我登场,他的鼓声贯穿始终,不停息。

    民谣歌手 万晓利

    侠之小者的江湖

    翻开大冰的书,随手捉住的尽是诸如“恩公”“少侠”“踢场子”之类的词语。

    这些词个个江湖指数爆表,每每读到,都能让人从丹田冒出一股热气,然后乐意抄起家伙跟着他去行侠仗义。

    没错,大冰在他的书中构建了一个自己的江湖,在那里众生平等,善恶分明,肝胆相照,童叟无欺,可奇怪的是,这些本是基本的价值观却在现代社会中渐渐遗失,我们追名逐利,我们胆小怕事,我们见到摔倒的人连扶一把都得先想一下。

    这可能就是大冰的书人人爱读的原因吧。

    人们总是羡慕别人有一些自己没有的东西,原来这世界有另一种人,他们的生活模式与朝九晚五格格不入,却也个个活得有血有肉,有模有样。世界上还有另一种人,他们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荡天涯,比如大冰。

    金庸先生在书中写,为国为民乃侠之大者,依我看,大冰可能更愿意做个侠之小者,不求顶天立地,只求播撒正义。

    你看他每晚在丽江“大冰的小屋”中给来往客官讲着一个个好听好玩的故事,再把故事就酒,把酒气化成歌,然后在自己的江湖中自得其乐。

    背包客 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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