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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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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江月年年望相似(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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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少互相注视,但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只有一次单独的相处,时间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礼,因为仪式并不在本地举行,所以只请了极熟悉的朋友,客人并不多。江浩洋竟然也来了,最早的一个,送上礼金,寒暄了几句便借故告辞,连新娘都没见到。程少臣将他送到楼梯口,因客人陆续前来,他不能走远,于是吩咐我:“谈芬,帮我送一下江处长。”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无礼,只好没话找话。我不认为他与程少臣熟到这种程度,想来是新娘的好友。

    “对,我们是大学校友。”

    原来如此。

    “新娘知性美丽又温柔。”背后说人坏话不可取,但说好话总是好的,何况我本发自内心。

    “对。”江浩洋顿了顿,“当然。”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这句话多么的多余。

    后来江浩洋换了部门,职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随着程少臣换来换去,与他联系得也渐多,但仅限公事。

    那阵子出了个小车祸,人没受伤,却吓得不轻,很久不敢再开车。因为是与出租车相撞,所以连出租车也不敢轻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实实地步行穿过大半个小区,再走十分钟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车。突然有车从身边停下,车主放下车窗,“谈小姐去公司吗?正好顺路,我送你一程吧。”直到这时才知道,竟然与江浩洋做了邻居。

    以后便常常碰见,在超市、在物业处、在社区医院。早晨并不经常见到,后来发现,其实他上班的时间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后来,他会刻意地早走一刻钟,我出门时,他刚好把车开出来,顺便送我。

    按说我该受宠若惊,心如小鹿乱撞。可是我没有,只有一些感激。因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没有欢喜,没有波动,连欣赏的目光都没有,为我早起十五分钟当车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有一回我暗示他不必这样麻烦,江浩洋说不要介意,这个月刚好轮到他值班,每天必须提前到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饭局上一群人都喝到东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关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两个还算清醒。后来我家上司单独敬他酒,感谢他为我们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声音不大,但我仍听得清楚。他说了一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趁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后来有机会时我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真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接到喜帖的我,在家里闷到大脑与心脏的血管似要一起破裂,必须要找人说说话,翻出一瓶红酒,打电话给江浩洋,“你有空没?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也算熟了,偶尔一起吃个饭。他也是个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务员小区,他却宁可住到这一处清静地,每天浪费许多的时间与汽油,大多数时间一个人,偶尔也会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从未在小区内出现过。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卖,我还动手做了个沙拉。除了泡面,我也只会做这个了。红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地暗,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盖着毛毯。头疼得快要炸开,起身去洗脸时,发现眼睛肿得像桃子。我只记得自己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也不管他是否愿意听,却不曾记得自己竟然哭到这么失态。这下子没脸见人了。

    “你既然醒了,起来喝点粥。”江浩洋在门口说,没有进屋。

    他的粥煮得相当不错,会下厨的男人总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并不愉悦,身体难受还是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无法忍受。

    “哭是一种很好的养生方式,可以锻炼心肺腹肌,还可以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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