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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妈妈胜过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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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把学习做成轻松的事(8)(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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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家长为孩子提供着“经典”,旁人对他们的选择可能也提不出什么批评。孩子们虽然不知道自己需要哪本书,但他们知道不需要哪本书,对于没有兴趣的东西,他们只有一个态度:拒绝。

    所以,在给孩子选择书目时,要了解孩子,然后再给出建议。不要完全用成人的眼光来挑选,更不要以“有没有用”来作为价值判断,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接受水平、他的兴趣所在。

    我还见过一位家长,她发现自己正在读初中的孩子爱读韩寒、郭敬明等一些少年成名的人的作品,大惊失色。其实她自己从没读过这些人的作品,不知为什么,就主观地认定这些作品不健康,没意思,总是阻拦孩子去读。结果因此和孩子常发生冲突,凡她推荐的书,孩子一概拒绝,凡她不让看的,孩子就要偷偷去看。

    我的建议是,家长自己如果经常读书,心里十分清楚哪本书好,可以推荐给孩子;如果家长总能给孩子推荐一些让他也感到有兴趣的书,孩子其实是很愿意听取家长的指点的。但如果家长自己很少读书,就不要随便对孩子的指手划脚,选择的主动权应交给孩子。

    2000年教育部颁布的语文教学大纲规定出了中学生必读的30部名著,中外各15部。我不清楚近年有没有修改。这30部书都是经典之作,可以作为选择参考。但是否适合全部推荐给中学生,恐怕还需要斟酌,毕竟有些作品离当下孩子们的生活太远,而可读性又不是很强,也许它只是适合孩子们长大了再读。

    真正适合孩子的东西他一定不会拒绝,他拒绝的,要么是产品本身不够好,要么是和他的能力不匹配。

    在这里提醒家长的是,一定要让孩子到正规的书店买书,不要在地摊或一些不三不四的小店里买,以防买到内容低俗的书刊。凡在正规书店里买到的,并且孩子感兴趣的图书,应该都是适合他看的。

    即使对成人来说,持久的兴趣也是来源于书籍的“有趣”而不是“有用”。

    不看“有用”的书,不是说不给孩子选好书,而是在选择中要以孩子的兴趣为核心要素,不以“有用”为选择标准。

    事实上“有趣”与“有用”并不对立,有趣的书往往也是有用的书。一本好对孩子写作的影响绝不亚于一本作文选,还要超过作文选。陶行知先生就曾建议把《红楼梦》当作语文教材来使用。所以,我在这里说“不读有用的书”是一种矫枉过正的说法,目的是强调关注“有趣”。只有“有趣”,才能让孩子实现活动;只有实现了活动,才能实现“有用”。

    作为常规材料,作文选没有意义。

    考虑到中小学生的延续性和量的积淀,我认为应该重点读长篇。首先是比较吸引人,能让孩子们读进去;其次是长篇一本书讲一个大故事,能吸引孩子一口气读下去几十万字。

    在读什么的问题上既要给孩子一些引导,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一个中心就是尽量调动孩子的兴趣,先考虑有趣,再考虑有用。

    家长自己如果经常读书,心里十分清楚哪本书好,可以推荐给孩子;如果家长总能给孩子推荐一些让他也感到有兴趣的书,孩子其实是很愿意听取家长的指点的。但如果家长自己很少读书,就不要随便对孩子的指手划脚,选择的主动权应交给孩子。

    一定要让孩子到正规的书店买书,不要在地摊或一些不三不四的小店里买,以防买到内容低俗的书刊。

    学“语文”不是学“语文课本”

    如果不关注,死抱着教材学语文,那么学生进入中学后就会越来越力不从心,到头来,在最关键的高考考场上,恐怕也难以获得好成绩。

    前几年有一位叫李路珂的女孩一度被人们关注。她两次跳级,15岁就考上了清华,20岁攻读清华大学建筑学博士。当人们都用看待天才的目光看她时,她父亲却说,女儿并非智力超常,她与别人的区别只是在于:当别人的孩子正在拼命去读去背一些无关紧要的、最多只能供翻翻而已的文字(主要指语文课本)时,我在让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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