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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爷驾到束手就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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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菁云与紫湘(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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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手感,滑嫩嫩的,老子还没见过这么水嫩的小美人儿呢。”

    有个男人捏着她的下巴,嘴里全是污言秽语。

    “走走走,拉到里面去,虽然小爷我不介意,可别被扰了兴致。”

    她被那几个男人拉进了巷子里,黄土堆砌的高墙,她呼救的声音穿过墙,回荡着,这个时候,日落西山,家家户户都关门闭户,并没有路人来往。

    九尾狐族本来就不善妖术,她年纪小,幻形不过几年,又久出北赢伤了元气,根本敌不过那些五大三粗的人族男子。

    在推搡时,她被男人们压在了墙上。

    “菁云!”

    那是她第一次喊他的名字。

    她瑟瑟发抖,哽咽地喊:“救我!”

    十米之外,背对着她的男子,连头都没有回……

    “呵。”

    天北苦笑了一声,张张嘴就再也说不出话来,耳边充斥着男人刺耳的大笑声。她瑟瑟发抖地蜷在地上,任那几个粗鲁的男人上下其手,把她按在了铺满尖锐石子的地上,刺得她后背生疼。

    衣服被撕破,她绝望地闭上了眼。

    “咚——”

    “咚——”

    “咚——”

    是金属敲打砖瓦的声音,有一下,没一下,杂乱无章。

    所有动作戛然而止,天北睁开眼,看见了菁云,他躺在屋顶上,一身红色的锦衣,衣摆垂下了屋檐,被风吹得来回飘动,他手里拿着一把剑,剑尖没有规律地敲在屋檐的瓦片上。

    不知道他来了多久,还是一开始便没有走。

    “玩够了?”

    他问那几个男人,玩笑戏谑似的口吻。

    被坏了好事的男人好生不耐烦:“去去去,少管闲事。”

    “铿!”

    他突然拔了剑,在手里把玩了一下,然后放在掌心,摊开手,风起,那把剑便长了眼似的,朝男人飞去。

    几个闪躲,剑便刺进了其中一人的胸膛。

    菁云起身,从屋顶上跳下来,不疾不徐地掸了掸衣摆的灰尘:“滚。”

    剩下的那几个吓傻了的男人连滚带爬地四处逃窜。

    他嗤笑了声,用手里的剑鞘挑着地上的衣服,盖住天北裸露的身子。

    她满眼的泪,声音发抖:“你是不是一直没走?”

    “嗯。”

    她大声质问:“那为什么要等?”

    等她受了屈辱,等她自尊全部被折了,才出来,看着最狼狈的她,居高临下像是怜悯。

    他是故意的吧,时间掐得刚刚好,没有失了清白,却再无颜面。

    菁云不置可否:“不然,你怎么知道怕。”他蹲下,拔了那把刺进男人胸膛的剑,血溅了一地,“现在知道了吗?”

    她咬着唇,哆嗦得说不出话来。

    他看都没有看她一眼,自顾擦着自己的剑,那样云淡风轻的口吻,不带一点温度:“知道怕就回北赢去,不要再跟着我,刚才的事情,若还有下一次,我绝对不会再管。”

    说完,他收了剑,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了。

    又是这个清瘦孤傲的背影,落寞得让人,伸手都触及不到。

    北赢很多妖都说,菁云妖尊最是多情。

    不,他无情,

    却最为情长。

    天北却爱上了这样一只妖。

    转眼,又是四年光景。

    北赢三年为春,春色将逝,长眠山上,已有薄雪飘飘,寒风凛凛,呼啸的风声吹进洞中,像密密麻麻的尖细针孔扎在耳膜里。

    菁云走进洞中,坐在墓碑前面,用袖子扫了扫石碑前的落叶。

    “我这次去了仓平。”

    只有他的声音,夹杂在刺耳的风声里,也有些冷意了。

    他说,似自言自语,又似与人娓娓道来:“看了塞外黄沙,绿洲与夕阳,还去了仓平的宁远镇,镇口有条河,萧景姒说,你少时经常在那条河里抓鱼,我没有抓到鱼,因为河水快要干涸了。”

    菁云抬手,擦掉石碑上的灰尘,他说:“下一次去,兴许那条河就不在了。”

    沧海桑田,世事变迁,总有一日,她去过的地方,她走过的路,都会不在了,若是再久了,他怕连记忆都是模糊的。

    “萧景姒与古昔说的地方我都去过了,下一次去哪里好?”他扭头看着石碑,问,“要不要再去一次境东?”

    四年前,他去过了,那是她第一次出征的地方,古昔说,在境东那次,她打头阵,被敌军打落了马,差点小死了一次。

    问完,他又摇摇头:“北赢春天快过了,三年为冬,我还是留下来。”手指落在墓碑上,他问,“我留下来陪你三年可好?”

    那无字的石碑大抵是因为一次次地抚摸,光滑得没有一点刻痕。

    天已转凉,妖都城里出行的人少了,天将暗,沂水妖主府前大门还开着。

    沂水妖主来回踱步了好一阵,憋不住了,逮到菁华问:“你哥呢?他不是回来了吗?”

    “去了长眠山。”

    沂水看了看天外,有点沉不住气了,很是急躁:“天都黑了,那他怎么还不回来?”揣测着,越想越慌神,“还有三个月才过冬,他不会现在开始就在洞里冬眠吧。”

    菁华想了想,回了他老爹两个字:“兴许。”

    沂水一听急眼了:“你快去把他弄下来,打晕了也要拖下来,你母亲都三年没见过他那个不孝子了。”

    春天就往外跑,冬天就待在洞里,一待就是三年,跟个死兔子一样!

    沂水真是又气又心疼他家这只兔崽子!

    菁华尊父命,牵了自家小兔崽子:“花满,走,跟我去长眠山。”

    花满小兔子问:“爹爹,去长眠山做什么?”

    “接你大伯父。”

    小兔子好奇地瞪着眼,他出生好几年了,就小时候见过这位传说的大伯父,不过他也不记得,只是听他祖母说,大伯父浪迹天涯去了。

    不过,花满更好奇的是:“我们族唯一的那只红兔子吗?那我可以让大伯父变成原身吗?我想看看红色的兔毛。”

    “……”

    菁华一个爆栗过去。

    父子俩摸黑上了山,菁云果然在,像块石头似的杵在那里,挨着墓碑,跟长在了那里似的。

    菁云看洞口那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这么晚怎么上来了?”

    菁华没好气:“我不来,父亲母亲就要亲自来逮你,回来了也不知道先回一趟家。”真真是见色忘义。

    菁云笑着耸耸肩,身子也不挪一下,继续没骨头似的挨着墓碑:“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担心什么。”

    好好的?

    是,好好地行尸走肉,好好地要死不活!

    这都几年了,别说缓过劲儿来,症状还越来越严重了。

    菁华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说他好,怪可怜的,

    菁云瞟了一眼跟在菁华身旁正四处打量的小孩儿:“你家的?”

    菁华点头。

    他上一次见花满,还是四年前。

    菁云感叹了一句:“小兔崽子都长这么大了。”

    菁华把小兔崽子提溜过去:“叫大伯父。”

    花满老老实实地作了个揖:“花满见过大伯父。”

    算算时间,也不过五六年,这小兔崽子幻形幻得早啊,竟还不是幻形成婴儿。菁云摸摸花满的小脑袋瓜:“不错,筋骨好。”

    菁华直说:“尊上点化了的。”

    这就难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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