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旧类型的灭绝。
正如前面所阐述过并以事例阐明过的一样,在每个方面相互最相似的类型之间,斗争也往往发生得最为激烈。所以,一个改进了的和变异了的后代往往会使得亲种灭绝;并且,假使很多新的类型是由随便一个物种发展而来的,那么与该物种最近的亲种,也就是同属的物种,最易于发生灭绝。所以,正像我相信的,由某一物种遗传下来的一些新物种,也就是新属,最后会排除掉同科的一个旧属。但也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即一个群的某一新物种占有了别的群的某一物种的位置,从而使其灭绝。
倘若很多相似类型是由胜利的入侵者发展而来的,肯定有很多类型要把它们的位置让出来,灭绝的往往是相似类型,原因是它们通常因为相同地遗传了某种不良性而遭到损伤。然而,给别的变异了的和改进了的物种的让位的那些物种,不管是属于同纲还是异纲,总还是有一小部分能够生存到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原因是它们适应了某些特殊的生活方式,或者是它们生活在偏远的、孤立的地方,而避开了激烈的斗争。比如,三角蛤属是第二纪地质层中的某个贝类的大属,其有些物种还残留在澳洲的海中,并且硬鳞鱼类这个近于灭绝的大群中的小部分成员,到现在还在我们的淡水里生活。因此就像我们见到的,全群的灭绝经过要比其形成经过徐缓一些。
有关整个科或整个目的显著忽然灭绝,如古生代后期的三叶虫及第二纪后期的菊石,我们应当记住之前曾经提到的情况,也就是在连续的地质层之间可能相隔着漫长的年代,并且在这些相隔的时间里,灭绝可能是相当徐缓的。此外,倘若一个新群的很多物种,因为忽然的迁入,或者因为极其快速的发展,而占有了一个区域,那么,大部分的旧物种将以对应的高速度灭绝;如此让出自己位置的类型往往都是那些相似类型,原因是它们一起具备相同的劣性。
所以,在我看来,单一物种和物种大群的灭绝形式与自然选择学说是非常符合的。对于物种的灭绝,我们没有必要惊奇;倘若非得要感到惊奇的话,那么还是对我们的夜郎自大--突然想象我们了解了决定每个物种存在的诸多繁复的偶然事情,感到惊奇吧,诸物种都有过度增长的趋向,并且经常存在我们不容易感觉得到的某种抑制作用在活动,倘若我们什么时候忘了这一点,就会根本无法理解所有的自然结构。只有等到我们能够清楚地解释为何此物种的个体数量会多于彼物种的个体数量;为何此物种,而非彼物种可以适应某一地区时,才可以对于我们为何无法阐明任意一个特别的物种或物种群的灭绝,有理由感到惊奇。
全世界的生物类型差不多一起发生改变
生物类型在全世界差不多一起发生改变,一切古生物学的发现中几乎没有比此种情况更为动人的了。比如,在完全不一样的气候下的、尽管尚无任何白垩矿物碎块被找到的很多遥远地区,比如在北美洲,在赤道范围的南美洲,在火地,在好望角,还有在印度半岛,我们欧洲的白垩层都可以被辨认出来。原因是在这类遥远的地区,有些岩层中的生物遗骸与白垩层中的生物遗骸表现出了显著的相似性。所发现的并不一定是相同物种,因为在有些情况下所有的物种都不是完全一样的,不过它们归于同一科、同一属和属的亚属,并且某些时候只在很微小的地方,比如外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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