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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刺客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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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两个信使的见面(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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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是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

    方别,一个修炼十年的十七岁少年,何德何能能够杀死修炼了七十年的绝世天才,其实对于蜂巢而言,最好的也是最期待的结果,莫过于何萍出手,击杀宁欢,随后引动何萍的内伤,两虎相争,必有一伤,这样一死一伤,才是顺了蜂巢的心意。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顺蜂巢的心意。

    比如说方别。

    方别强势斩杀宁欢,登顶江湖榜甲榜第七,一时间天下皆惊。

    而对于蜂巢来说,这就意味着霄魂客栈真正需要注意的可怕人物,除了何萍以外,更有一个方别。

    “只是运气罢了。”方别静静说道。

    “对你而言,不是运气,你不是会将所有的机会放在运气上面的人。”殷夜看着方别说道:“一旦你决定出手,那么宁欢就一定会死。”

    殷夜真的很了解方别。

    因为当初在蜂巢训练营,殷夜就是整个训练营最杰出的天才,否则也不会毕业之后,没有成为蜂巢刺客,而是直接来到了秦的身边,作为那位大人的左膀右臂。

    对于秦而言,让殷夜这样的天才去当一个按部就班晋升的蜂巢刺客,才是真正的暴殄天物。

    只是没有谁知道殷夜自己的想法,当然,这个时候殷夜的想法并没有什么用处,但是最重要的是——殷夜从来没有表露过自己的想法。

    面对殷夜的这番话,方别罕见地没有办法回应。

    因为这件事情是无法狡辩的,那就是当方别出手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想好了宁欢究竟该如何死去,而不是依靠一些虚无缥缈的运气。

    “因为相对于我来说,萍姐更重要。”方别淡淡说道。

    如果方别不出手,那么霄魂客栈无人能与宁欢抗衡,事实上方别最初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是随着霄魂客栈除了自己与萍姐之外的高端战力全数落败,最终能够出手的人也就真的只剩下了两个。

    不是方别,便是萍姐。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方别是鱼。

    而何萍乃是熊掌。

    殷夜看着方别的眼睛,想从这个少年的眼睛中看出来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但是方别平静与殷夜对视,殷夜只能够默默叹了口气。

    今天的方别,其实破天荒告诉了她很多东西。

    殷夜这样想着,然后开始慢慢给方别讲述斗转星移的精要以及口诀。

    ……

    ……

    其实殷夜的到来,霄魂客栈之中并不是没有人觉察。

    而是相反,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了。

    但是知道,并不意味着阻拦。

    “今天在西湖小筑那边一定很有意思对吧。”商九歌瞪大眼睛看着薛铃,想从薛铃这个前往西湖小筑那边的唯一人选之中撬出来一些情报,来满足自己旺盛的好奇心。

    虽然说这位华山商九歌对于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东西都漠不关心,但是她对于剑道与极境的追求,却是永无止境的。

    这也是为什么包括商离在内的所有人,都认为商九歌有希望突破一品这个极境,从而正式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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