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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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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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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两周的课。但是我不会去注意他,正如他不会注意我。我那时不注意男人,他呢,也不觉得我有什么可注意的,恐怕至今也不认为我有什么吸引人之处。

    如果他不会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如果他也像老师、同学、邻居,一样对我冷漠;不,他不会像那些人。他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心里该充满感激,我想这便是上天对我不薄。

    这个夏天刚开始时,喜欢捣弄无线电的三哥,不仅自己装配收音机,还喜欢帮人修理。有一天把别人不要的一个小收音机修好,给了眼睛不好使的父亲。

    我从父亲那儿借来,半夜里调了许久,才听到历史老师说过的电台,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圣经》,里面一个温和的声音说着: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在安慰我……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

    这些话就是说给我听的,不然我不会如此激动,眼里噙满泪水。我是在那个偷偷收听短播电台的晚上爱上《诗篇》、爱上《雅歌》的。我不管这个神来自何方,只要他能走入我心中,就能保护我。我对着寺庙里的菩萨画十字,对着十字架双手合十,常被人笑话。有人指责我亵渎神明,我却不认为有什么错。

    2

    收音机报道,长江二十六年来最大一次洪峰,正从长江上中游涌向下游。我记得1980年9月还有一件事,是与这则消息在同一天宣布,婚姻法修改草案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但党提倡晚婚,男女年龄相加应到五十岁。按法定年龄结婚,不会上法庭,自有主管单位惩罚你,因为你胆敢按法律行事。

    可能天生营养不足,发育迟缓,我十八岁这年,别人还叫我“小姑娘”,我自己也并不觉得是个成人,虽然再过两年就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这个让不少人高兴的“重申婚姻法”,与我毫不沾边,男女之事,好像还离我太远。

    每份报纸,只有四版,油墨与纸张的劣质,手指总弄得很脏。在石桥广场这样的不算小的街上,总会有木框或玻璃架将当日的报纸——《人民日报》《重庆日报》《光明日报》挂出来。玻璃框很少,因为有人砸,不是偷报纸,而是砸着好玩,跟砸路灯一样,晚上大多地方黑压压一片,只有野猫溪的几条街可见到路灯,说明这一带的无赖少年嫌疑最大,手还留自家情。就算每个街灯都能点着,南岸的大多巷子本来就没有路灯,落定在黑暗里,与亮亮堂堂的城中心不能比。

    3

    历史老师对报纸的关注,超过对身边发生的事。他说,上海的亭子间,巴黎的阁楼,不知出了多少作家画家,一个人的艰苦就是这个人的财富。不过他也说,一个人再强,你也强不过这个世界,你得不到本是乌有。他还说,瀑布一直在那里,无人知悉,直到河流把它显示出来。

    我喜欢他这样对我说话,我觉得这些话非常深刻,太值得我钦佩了。这些字词,一定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一起时才运用,他说这种话和上课时完全是另外一个人。我不由自主地想,他开始把我当作朋友,认为我可以懂得他的语言。

    我对报纸兴趣增浓,这就是一个观望身外世界的窗口,我连边角小块文章也不滑过。报尾,常刊登一些大型文学月刊的栏目广告,有一天我读到北京的一份文学杂志《当代》三期的广告——报告文学《冬天的童话》。作者是一个敢讲真话敢对现实不满的青年遇罗克的妹妹,遇罗克坚持“不管你是什么出身,都应受同等的政治待遇”的立场,在“文革”中被枪毙。他妹妹写了他和她自己在那些年的不幸遭遇。

    读到广告,我就从他那儿找来杂志看。边读边抄好些段落在日记上,很感动。还杂志时,我想和他谈谈,说到遇罗克1970年被枪毙时,才二十七岁,他突然叫我别再说下去,他的口气非常粗暴,好像这事与他有关似的。

    这出乎我意料的举动,叫我大惑不解。当我与他把话题扯到别的事上时,他才变得正常了,不过极其冷淡。

    那天下午放学后,从他办公室出来,我在学校围墙边的石头上闷坐了许久。除了我,我想没有哪个女学生会去找他说功课以外的事。论相貌教书,他不比其他的男老师好,有什么了不起?不就因为他知道我对他的感觉特殊,他就可以想怎么就怎么对待我。我气愤又伤心,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我不必看重他,更不必理睬他。

    晚自习的铃响了。是他的辅导课。

    学生温习功课,有问题就向老师提出。有时,老师会针对某一普遍性问题,重新讲解。他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总坐在讲台上,看谁举手就到谁的桌前。他还喜欢坐在最后排,手里拿的不是讲义课本,而是报纸。他经常弄些模拟试题,发下来,让学生做。

    那晚答考题,时间比背书过得快,两个小时的时间即刻就完了。趁着人多,我溜出教室,走在校内小路上,他竟赶了上来。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他问。

    “怕鬼跟着。”

    “在骂我?”

    “哪敢!”

    “你这小鬼。你在生我的气。”他握住一卷报纸深深地叹息一声,“不过跟你说话,我不感到累。”

    他这么一叹息,一承认,我不理他的决心,马上烟消雾散,无气可出了。不过,我走得仍旧很快。

    他建议,从校大门口走。

    “好吧。”我同意了,时间晚了,学生已走散,我不必故意绕开校门走。

    那个晚上,我是第一次和他走得那么近。那近,是由于身旁没有其他人,月光照耀着倾斜的碎石子路,树叶在风中沙沙响。我们默默地走着,到应该分岔的路口,我侧过身,停了下来,想对他说再见。

    可是他好像心绪很好,他对我说,他想等到下一段路再听到我说再见之类的话。他感觉出我害怕什么,我的脸在发烧般烫。我朝他看了一眼,他没注意,夜色把我的羞涩及莫名的惊慌遮住,我心安多了。

    快到苗圃水塘,我站住,不往前走了。

    “怎么,不愿意我送你?”他站在我右旁。他说这话时,我扶了一扶快掉下肩的书包带子,不料与他的手指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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