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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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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费仲计废姜皇后(2)(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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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作主,雪此冤枉!”黄妃曰:“圣旨道你命姜环弑君,献国与东伯侯姜桓楚,篡成汤之天下。事干重大,逆礼乱伦,失夫妻之大义,绝元配之恩情。若论情真,当夷九族!”姜后曰:“贤妃在上,我姜氏乃姜桓楚之女,父镇东鲁,乃二百镇诸侯之首,官居极品,位压三公,身为国戚,女为中宫,又在四大诸侯之上。况我生子殷郊,已正东宫,圣上万岁后,我子承嗣大位;身为太后,未闻父为天子,而能令女配享太庙者也。我虽系女流,未必痴愚至此。且天下诸侯,又不止我父亲一人,若天下齐兴问罪之师,如何保得永久!望贤妃详察,雪此奇冤,并无此事。恳乞回旨,转达愚衰,此恩非浅!”话言未了,圣旨来催。黄妃乘辇至寿仙宫候旨。

    纣王宣黄妃进宫,朝贺毕。纣王曰:“那贱人招了不曾?”黄妃奏曰:“奉旨严问姜后,并无半点之私,实有贞静贤能之德。后乃元配,侍君多年,蒙陛下恩宠,生殿下已正位东宫,陛下万岁后,彼身为太后,有何不足,尚敢欺心,造此灭族之祸!况姜桓楚官居东伯,位至皇亲,诸侯朝称千岁,乃人臣之极品,乃敢使人行刺,必无是理。姜后痛伤于骨髓之中,衔冤于覆盆之上。即姜后至愚,未有父为天子而女能为太后、甥能承祧者也。至若弃贵而投贱,远上而近下,愚者不为;况姜后正位数年,素明礼教者哉!妾愿陛下察冤雪枉,无令元配受诬,有乖圣德。再乞看太子生母,怜而赦之。妾身幸甚!姜后举室幸甚!”纣王听罢,自思曰:“黄妃之言甚是明白,果无此事,必有委曲。”正在迟疑未决之际,只见妲己在旁微微冷笑。纣王见妲己微笑,问曰:“美人微笑不言,何也?”妲己对曰:“黄娘娘被姜后惑了。从来做事的人,好的自己播扬,恶的推于别人。况谋逆不道,重大事情,她如何轻意便认。且姜环是她父亲所用之人,既供有主使,如何赖得过。且三宫后妃,何不攀扯别人,单指姜后,其中岂得无说。恐不加重刑,如何肯认!望陛下详察。”纣王曰:“美人言之有理。”黄妃在旁言曰:“苏妲己毋得如此!皇后乃天子之元配,天下之国母,贵敌至尊,虽自三皇治世,五帝为君,纵有大过,只有贬谪,并无诛斩正宫之法。”妲己曰:“法者乃为天下而立,天子代天宣化,亦不得以自私自便,况犯法无尊亲贵贱,其罪一也。陛下可传旨:如姜后不招,剜去她一目。眼乃心之苗,她惧剜目之苦,自然招认。使文武知之,此亦法之常,无甚苛求也。”纣王曰:“妲己之言也是。”

    黄贵妃听说欲剜姜后目,心甚着忙,只得上辇回西宫;下辇见姜后,垂泪顿足曰:“我的皇娘,妲己是你百世冤家!君前献妒忌之言,如你不认,即剜你一目。可依我,就认了罢!历代君王,并无将正宫加害之理,无非贬至不游宫便了。”姜后泣而言曰:“贤妹言虽为我,但我生平颇知礼教,怎肯认此大逆之事,贻羞于父母,得罪于宗社。况妻刺其夫,有伤风化,败坏纲常,令我父亲作不忠不义之奸臣,我为辱门败户之贱辈,恶名千载,使后人言之切齿,又致太子不得安于储位,所关甚巨,岂可草率冒认。莫说剜我一目,便投之于鼎镬,万剐千锤,这是生前作孽今生报,岂可有乖大义。古云‘粉骨碎身俱不惧;只留清白在人间’,……”言未了,圣旨下:“如姜后不认,即去一目!”黄妃曰:“快认了罢!”姜后大哭曰:“纵死,岂有冒认之理?”奉御官百般逼迫,容留不得,将姜皇后剜去一目,血染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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