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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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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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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司奏削彭城王义康爵,收付廷尉治罪。丁酉,诏免义康及其男女皆为庶人,绝属籍,徙付安成郡;以宁朔将军沈邵为安成相,领兵防守。邵,璞之兄也。义康在安成,读书,见淮南厉王长事,废书叹曰:“自古有此,我乃不知,得罪为宜也。”

    庚戌,以前豫州刺史赵伯符为护军将军。伯符,孝穆皇后之弟子也。

    初,江左二郊无乐,宗庙虽有登歌,亦无二舞。是岁,南郊始设登歌。

    魏安南、平南府移书衮州,以南国侨置诸州多滥北境名号;又欲游猎具区。衮州答移曰:“必若因土立州,则彼立徐、扬,岂有其地?复知欲游猎具区,观化南国。开馆饰邸,则有司存;呼韩入汉,厥仪未泯,馈饩之秩,每存丰厚。”

    元嘉二十三年丙戌,公元四四六年春,正月,庚申,尚书左仆射孟顗罢。

    戊辰,魏主军至东雍州,临薛永宗垒,崔浩曰:“永宗未知陛下自来,众心纵弛。今北风迅疾,宜急击之。”魏主从之,庚午,围其垒。永宗出战,大败,与家人皆赴汾水死。其族人安都先据弘农,弃城来奔。

    辛未,魏主南如汾阴,济河,至洛水桥。闻盖吴在长安北,帝以渭北地无谷草,欲渡渭南,循渭而西。以问崔浩,对曰:“夫击蛇者先击其首,首破则尾不能掉。今盖吴营去此六十里,轻骑趋之,一日可到,到则破之必矣。破吴,南向长安亦不过一日,一日之乏,未至有伤。若从南道,则吴徐入北山,猝未可平。”帝不从,自渭南向长安。庚辰,至戏水。吴众闻之,悉散入北地山,军无所获。帝悔之。二月,丙戌,帝至长安,丙申,如雍城,历陈仓,还,如雍城。所过诛民、夷与盖吴通谋者。乙拔等诸军大破盖吴于杏城,吴复遣使上表求援。诏以吴为都督关、陇诸军事、雍州刺史、北地公;使雍、梁二州发兵屯境上,为吴声援;遣使赐吴印一百二十一纽,使吴随宜假授。

    初,林邑王范阳迈,虽遣使入贡,而寇盗不绝,所贡亦薄陋;帝遣交州刺史檀和之讨之。南阳宗悫,家世儒素,悫独好武事,常言“愿乘长风破万里浪”。及和之伐林邑,悫自奋请从军。诏以悫为振武将军,和之遣悫为前锋。阳迈闻军出,遣使上表,请还所掠日南民,输金一万斤,银十万斤。帝诏和之:“若阳迈果有款诚,亦许其归顺”和之至朱梧戍,遣府户曹参军姜仲基等诣阳迈,阳迈执之;和之乃进军围林邑将范扶龙于区粟城。阳迈遣其将范毗沙达救之,宗悫潜兵迎击毗沙达,破之。魏主与崔浩皆信重寇谦之,奉其道。浩素不喜佛法,每言于魏主,以为佛法虚诞,为世费害,宜悉除之。及魏主讨盖吴,至长安,入佛寺,沙门饮从官酒;从官入其室,见大有兵器,出以白帝。帝怒曰:“此非沙门所用,必与盖吴通谋,欲为乱耳!”命有司案诛阖寺沙门,阅其财产,大得酿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以万计,又为窟室以匿妇子。浩因说帝悉诛天下沙门,毁诸经像,帝从之。寇谦之与浩固争,浩不从。先尽诛长安沙门,焚毁经像,并敕留台下四方,令一用长安法。诏曰:“昔后汉荒君,信惑邪伪以乱天常,自古九州之中,未尝有此。夸诞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莫不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礼义大坏,九服之内,鞠为丘墟。朕承天绪,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其一切荡除,灭其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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