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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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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天选之人(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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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爷担心的伤亡,伯爷大可放心,死人的事儿,我野人部来死就行了。

    桑虎麾下有一千可用野人勇士,皆为精锐,再从野人奴仆那里头,择选出两千来,是那种家眷也都为奴仆的,让你有所顾忌。

    冲寨时,

    三千野人骑士在前,抱以死志开路。

    管他楚人军寨再坚固,管他楚人军阵再精妙,三千死骑,就是用血肉之躯砸,也能砸开一个缺口来。

    那时,伯爷率本部铁骑顺着这缺口一冲,破了这寨子,易如反掌。”

    “三千死骑?”

    郑伯爷心动了。

    正因为郑伯爷上过很多次战场,才明白,任何一支军队,在突然遭遇重大创伤后就很难有不溃乱的。

    军队的精锐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所能承受的伤亡比例。

    三年前的乾国边军,那是一触即溃;

    郑伯爷不认为三年后有所准备的楚军会那般不堪,但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若是前头有三千野人骑士不顾一切地扛下所有,砸开军寨,砸破楚人的军阵,生下来的仗,无疑就好打多了。

    “伯爷放心,属下我别的本事没有,但忽悠野人去送死的本事,当世雪原,无人可超越属下。

    另外,

    不是属下有其他心思,而是真的,伯爷给属下解绑的时间太短了,否则,就可以不是三千,而是五千,六千,七千,八千了。

    甚至,伯爷一声令下,本部可以不动,属下一人领野人兵马上前,就算拼得十不存一,就算是用牙口咬,也能替伯爷将那央山寨给啃下来。”

    想当初,

    野人王就是靠着这个本事,

    让一盘散沙的野人,先是硬刚了司徒家,再在望江边,打赢了燕军一次。

    其实,就是被靖南王击败的那一次,野人王麾下的野人大军,在气势上和勇气上,也没输,在冲锋时,各路部族勇士,其实都是抱着死志的。

    冷兵器时代,勇气所能激发出的战斗力,绝对不低。

    但奈何他碰上的是勇气和气势上不逊于他的大燕两大野战军精锐,且战场素质和能力更是远超他麾下拼凑起来的各部野人大军,最后在靖南王庖丁解牛的方式之下,大军崩溃。

    “值么?”

    郑伯爷忽然开口问道。

    那些野人奴仆兵,郑伯爷不心疼,同时,他也知道,野人王不心疼。

    但郑伯爷更清楚,那些能被其再度武装和组织起来的“死骑”,野人王肯定是心疼的。

    野人王曾说过,雪原上最有理想最有抱负的一代野人,已经被他葬送了,现在的雪原上,全是些目光短浅之辈。

    但怎么说呢,事无绝对,雪原那么大,他还是能继续拾掇起遗珠的。

    郑伯爷不相信野人王已经完全归附于他,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带路党。

    那样子的话,野人王,就不是野人王了。

    “伯爷,心疼,还是有些心疼的,但,值得。”

    说着,

    野人王笑了笑,

    道;

    “属下曾和伯爷麾下那位蛮族大将金术可,聊过,那一次,北先生也在。

    属下知道,最开始,蛮族人在伯爷您眼里,也是不入流的。”

    郑伯爷不置可否。

    “人嘛,总有个亲疏远近,这是人之常情,为上者,更需要有亲疏远近的意识,给予自己亲近的人好处,优待,否则就没人会支持你。

    属下现在要做的,就是用野人的命,去换伯爷您这里的一个认可。”

    “认可?”

    “属下相信,付出足够多后,总能让伯爷,将我们野人,也当作自己人的。”

    “这个,本伯可不敢保证。”

    “但伯爷您却是这般做的,伯爷兵马之中,燕人极少,晋人蛮人极多,文人喜欢喊个有教无类,但在属下看来,伯爷您,才是真正的将有教无类用在了实处。”

    “我麾下燕人少,是什么原因,你应该清楚。”

    “那只是因,因是一个点,果也是一个点,但因和果之间,却有很长很长的一条线,这是佛门秃驴喜欢讲的话。”

    “你,下去准备吧。”

    “属下,谢伯爷。”

    野人王没下去,

    而是开口道:

    “伯爷,还有一件事。”

    “说。”

    “这次冲阵,万众瞩目,以野人作先锋冲寨,在其他将领眼里,这是神来之笔,他们只会佩服伯爷您善于驱使犬马;

    但,

    有一人,估计是瞒不住的,伯爷您最好,可以提前打一声招呼。”

    “我知道了。”

    “那,属下告退。”

    说了告退,但苟莫离却没下去。

    郑凡看着他,

    他也在看着郑凡,

    少顷,

    苟莫离指了指身后,

    道:

    “属下,要去野人中间去了?”

    “去啊。”

    “属下,真的要去了?”

    “你不想去?”

    “不,不,只是,幸福来得太突然,属下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

    “那就不去了。”

    “别别别,属下知错,属下知错了。伯爷,说句心里话,您也真是放心。您就不怕等到冲寨那一日,属下发生什么变故?”

    “你,这叫自污?还是忽然觉得,活得有点腻歪了?”

    “属下只是和伯爷您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冲寨之日,百万大军压阵,给你三千野人骑,你能做什么?战场上反叛,将我抓了,送给楚人?

    你说,你把我抓了送给楚人后,是你死,还是我死?”

    毕竟,

    自己可是楚国驸马。

    自己去燕京时,摄政王还派景仁礼过来送了公主和驸马的行头。

    “嘿嘿嘿。”

    野人王笑了起来,

    起身,

    道:

    “这楚人,也真是造孽了哦。”

    言罢,

    苟莫离一拍裤腿,

    道:

    “伯爷,您就等着瞧好吧,狗子,定不让您失望。”

    ………

    苟莫离离开后没多久,梁程就来了,其身后,还跟着阿铭和剑圣。

    “不是得等晚上么?”郑凡问道。

    本来,今晚应该是去前线探查敌情的,毕竟,对央山寨所发起的,是突然袭击,既然要讲个时效性,自然就没可能让你到那儿后再慢慢观察寻找弱点什么的。

    基本上,奔袭到那儿后,稍微拾掇拾掇,啃口干粮蓄一下马力就得开始冲锋了。

    战场上的变化,瞬息万变,多耽搁一小会儿都是对自己安全的最大亵渎。

    梁程回答道:“主上,从今日清晨开始,各路燕军都加大了斥候量,现在已经完全压制住了楚人哨骑。

    我们趁着这个时候伪装成一路哨骑进入,也最是合适;

    另外,若是真等到了天黑,观察效果,也不见得会好。”

    “行,待我着甲。”

    两个亲卫上前,帮郑凡着甲。

    那套金光闪闪的甲胄,郑伯爷是不打算穿的。

    着甲时,郑凡看了一眼剑圣,见其依旧是普通长衫,道:

    “刀剑无眼。”

    这是让剑圣着甲。

    剑圣道:“行动不便。”

    郑伯爷又道:“我怕显眼。”

    剑圣无话可说,

    只能让郑凡的亲卫也帮自己着甲。

    “伯爷,属下去将貔貅牵来。”一名亲卫道。

    “很好,你明天不用来这里了,去马厩专门负责给貔貅刷毛。”

    “………”亲卫。

    …

    “哨骑”队伍,出发了。

    郑伯爷身边,梁程、阿铭和剑圣,外加十个亲卫骑。

    人数再多,就显眼了,一般哨骑队伍,也就这么个规模。

    午后的阳光,显得有些阴沉。

    众人策马行进时,郑伯爷时不时地抬头望天。

    “瞧这架势,是要下雨了。”

    下雨天攻城,影响其实不大,很多攻城器械其他的不怕,就是怕火。

    但下雨天或者雨后冲寨,难度就大了,毕竟攻城时用不得战马,而冲寨时,还是需要借助马力的。

    试想一下,

    军寨外,全是一片泥泞,马蹄陷进去很难拔出来,这还怎么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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