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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作品集(简体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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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碧血剑(1)(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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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希望读者们只说喜欢或不喜欢,只说受到感动或觉得厌烦。我最高兴的是读者喜爱或憎恨我中的某些人物,如果有了那种感情,表示我中的人物已和读者的心灵发生联系了。作者最大的企求,莫过于创造一些人物,使得他们在读者心中变成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艺术是创造,音乐创造美的声音,绘画创造美的视觉形象,是想创造人物、创造故事,以及人的内心世界。假使只求如实反映外在世界,那么有了录音机、照相机,何必再要音乐、绘画?有了报纸、历史书、记录电视片、社会调查统计、医生的病历纪录、党部与警察局的人事档案,何必再要?

    武侠虽说是通俗作品,以大众化、娱乐性强为重点,但对广大读者终究是会发生影响的。我希望传达的主旨,是:爱护尊重自己的国家民族,也尊重别人的国家民族;和平友好,互相帮助;重视正义和是非,反对损人利己;注重信义,歌颂纯真的爱情和友谊;歌颂奋不顾身的为了正义而奋斗;轻视争权夺利、自私可鄙的思想和行为。武侠并不单是让读者在时做“白日梦”而沉缅在伟大成功的幻想之中,而希望读者们在幻想之时,想像自己是个好人,要努力做各种各样的好事,想像自己要爱国家、爱社会、帮助别人得到幸福,由于做了好事、作出积极贡献,得到所爱之人的欣赏和倾心。

    武侠并不是现实主义的作品。有不少批评家认定,文学上只可肯定现实主义一个流派,除此之外,全应否定。这等于是说:少林派武功好得很,除此之外,什么武当派、崆峒派、太极拳、八卦掌、弹腿、白鹤派、空手道、跆拳道、柔道、西洋拳、泰拳等等全部应当废除取消。我们主张多元主义,既尊重少林武功是武学中的泰山北斗,而觉得别的小门派也不妨并存,它们或许并不比少林派更好,但各有各的想法和创造。爱好广东菜的人,不必主张禁止京菜、川菜、鲁菜、徽菜、湘菜、维扬菜、杭州菜、法国菜、意大利菜等等派别,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是也。不必把武侠提得高过其应有之份,也不必一笔抹杀。什么东西都恰如其份,也就是了。

    我写这套总数三十六册的《作品集》,是从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后约十五、六年,包括十二部长篇,两篇中篇,一篇短篇,一篇历史人物评传,以及若干篇历史考据文字。出版的过程很奇怪,不论在香港、台湾、海外地区,还是中国大陆,都是先出各种各样翻版盗印本,然后再出版经我校订、授权的正版本。在中国大陆,在“三联版”出版之前,只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一家,是经我授权而出版了《书剑恩仇录》。他们校印认真,依足合同支付版税。我依足法例缴付所得税,余数捐给了几家文化机构及支助围棋活动。这是一个愉快的经验。除此之外,完全是未经授权的,直到正式授权给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三联版”的版权合同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满,以后中国内地的版本由广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粤邻近,业务上便于沟通合作。

    翻版本不付版税,还在其次。许多版本粗制滥造,错讹百出。还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写及出版武侠。写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于充满无聊打斗、色情描写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也有些出版社翻印香港、台湾其他作家的作品而用我笔名出版发行。我收到过无数读者的来信揭露,大表愤慨。也有人未经我授权而自行点评,除冯其庸、严家炎、陈墨三位先生功力深厚、兼又认真其事,我深为拜嘉之外,其余的点评大都与作者原意相去甚远。好在现已停止出版,出版者道歉赔偿,纠纷已告结束。有些翻版本中,还说我和古龙、倪匡合出了一个上联“冰比冰水冰”征对,真正是大开玩笑了。汉语的对联有一定规律,上联的末一字通常是仄声,以便下联以平声结尾,但“冰”字属蒸韵,是平声。我们不会出这样的上联征对。大陆地区有许许多多读者寄了下联给我,大家浪费时间心力。

    为了使得读者易于分辨,我把我十四部长、中篇书名的第一个字凑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短篇《越女剑》不包括在内,偏偏我的围棋老师陈祖德先生说他最喜爱这篇《越女剑》。)我写第一部时,根本不知道会不会再写第二部;写第二部时,也完全没有想到第三部会用什么题材,更加不知道会用什么书名。所以这副对联当然说不上工整,“飞雪”不能对“笑书”,“连天”不能对“神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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