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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媳妇又娇又软,七零军官拿命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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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霍建国的人生自述(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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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三天三夜的旅途变成了七天七夜,幸好有大嫂给我的一大袋馒头让我撑着。

    到达边疆之后,我发现这里条件十分辛苦。

    每天都有不断的训练,和干不完的活。

    在部队的生活很充实,唯一让我难受的是,我还是记不住人,尤其在部队,所有人都穿一模一样的衣服,这对我来说简直要命。

    我因为看起来过于高冷,受到了新兵的排挤。

    在部队的日子渐渐的也开始变得艰难。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无意中结识了一位老大哥。

    不过这位老大哥不许我叫他大哥,我只能叫他领导。

    老领导说他跟我有同样的,记不住人的毛病。

    不过他自己摸索出了一套记人的办法,他对我进行了大规模的训练,我渐渐开始学会了认人。

    我们认人的方式跟一般人不同,我需要记住人的具体面部特征,比如大鼻子的是赵刚,倒三角眼的是李渊·······

    有了这些特殊的记忆方式,我终于开始分得清谁是谁。

    除了认人,老领导还给我开小灶训练我,渐渐的,我开始在各项训练中,领先于新兵连的其他人。

    我从新兵蛋子,做成了班长。

    后来当兵十年,我更是从排长,连长,营长·······一路像是坐火箭一般,三年一升的升了上去。

    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家庭背景,尽管我立了很多的功,可这种晋升速度还是不正常。

    不过我爹是泥腿子,我娘是真文盲。

    我没有背景。

    那只能算我运气好。

    运气好,没办法。

    可能老天爷也看不惯我气运加身。

    倒霉的事情终于找上了我。

    回村探亲的我救了一姑娘。

    姑娘二百多斤,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人救上来。

    明明是做好事,我差点把命都搭上。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姑娘恩将仇报,她赖上了我,要我娶她。

    娘给我做了主,将她娶进家门。

    极力促成这桩婚事的人是我娘,后悔最快的人还是我娘。

    后悔的原因么·······是因为这媳妇太能吃了。

    听说她娘家送了几挑粮食过来还是没够她吃。

    我一打电话,我娘就嚎啕大哭,求我把她带走。

    所以再次过年,我把这媳妇带回了部队。

    经过一年的思想斗争,我也认命了,娶了人家那就对人家负责任,好好跟人家过嘛~~~

    没想到这是噩梦的开始。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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