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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蛋,我来到自己写的垃圾书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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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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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郭跟王爷俩小老头这些日子那真的是醉生梦死,他们整日蜗在那别苑之中,所有的烦心事都被那温软的暖泉之水给冲刷了个干净,俩老头皮都泡白了却还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整天在那胡吃海塞,特别今天是西域风情大展,那胡人少女扭着腰上来为他们倒酒时的模样那真的是恨不得让人重返十八岁。

    “我们在这几日了?”

    王爷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老郭在旁边却没有回答,仔细听来却是鼾声渐起,睡得安稳又踏实。王爷是了解老郭的,他们郭家是兵家,这老郭在军营三十载,早就已经是把那枕戈待旦养成习惯的人,睡得差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惊醒,但自从来了这温柔乡,他是腰不酸了腿不痛了,就连睡觉都像头猪了。

    “真是……”

    王爷见老郭没有回应,埋怨一声后便抬起头问道:“翠红,我来此地几日了?”

    “回老爷,十日了。”

    “哎呀,这日子过得可真快,明日也是时候去那乡里逛逛瞧瞧了。翠红,明日你随老爷一块过去走走可好?”

    “那自然是好的。”

    为王爷按了十天脚的女子说话轻声细语,长得倒有七分像是四十年前让王爷怦然心动的那个女子,不光长得像,神态也像,就连说话的语调都像。

    白月光的杀伤力有多恐怖,就连这样的皇家子弟也抵挡不住,毕竟白月光的光是穿越时空的光,是年少时自己眼中的光。

    所以王爷是极喜欢这个女子,这人一上头给了赏钱就多了,虽然已经年老干不得什么,但能看到她高兴自己心中也是暖融融的。

    “那明日我跟你那领班说上一声,你给我当個向导,咱们去新平乡溜达一圈来。”

    “那我这便去为老爷准备一双新鞋,我见老爷的鞋多有磨损,行脚一日下来难免疼痛。”

    面对这样的体贴细致,王爷顿时心情大好,掏出了一锭银子塞到她的手中:“好啊好啊,你倒是比我那儿女还贴心许多。”

    这锭银子能买两百双鞋,但这妙龄女子给的情绪价值却远超过的这锭银子,要不说就连王爷都舍不得走呢,在这地方他才能切身的感觉到自己实实在在的活着,哪怕他是王爷也亦是如此。

    身体的欢愉对他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心中的畅快才是千金难买!

    其实这会儿的新平乡比上次老郭来的时候城区规模要大了许多,因为之前还只有一个回字形主区,而经过这大半年的调整,移民的房子逐渐也盖了起来,而且按照规划这里的房子长得都有十分相似,唯一的区别便是大门上用木头牌子或者铜牌子打上的门牌号有所不同。

    再加上现在正是迎来过往的行商最密集的时候,再加上年后新建了一个码头还拓宽了上下游五百米范围的河道,所以这里显得格外繁华。

    这第二天一早,这俩小老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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