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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巨人开始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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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火药味十足(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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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门来玩。用它喝酒还是当球踢,都是你的自由。

    但你凭什么说冬木市的圣杯是你的?

    初始御三家中,爱因兹贝伦家构建了圣杯系统,远坂家负责提供土地,间桐家创造Servant系统(令咒)。

    请问,这和你吉尔伽美什有一毛钱关系吗?

    你有什么资格说冬木市的圣杯是你的?就凭你的宝库收入过几个圣杯?

    那我倒想问问,你给了御三家版权费吗?”

    雷恩并没有咄咄逼人,用平淡的话语叙述着事实。

    金闪闪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有神你大可以关起门来自己拜,宝库里有圣杯你大可以自己一个人玩。

    但这和别人辛苦构建的圣杯有必然的归属关系吗?

    真要说剽窃,王之财宝才是剽窃。

    它收入了众英雄的许多宝具,以及人类史中人们创造各种的珍宝,就算号称是原型,和真品一模一样。

    但依然无法掩饰,它本质上就是一种复制,一种记录。

    举个例子,假如金闪闪从王之财宝里拿出“破魔的红蔷薇”,和迪卢木多手中的一模一样。

    但谁才是宝具“破魔的红蔷薇”真正的拥有者?

    不会真有人觉得吉尔伽美什比迪卢木多更有资格拥有宝具的版权吧?

    人类智慧原典又怎么样,复制品就是复制品,难道还能向创造珍宝的原主人说自己才是这件东西的归属者?

    金闪闪现在用的就是这个强盗逻辑。

    雷恩的话令现场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中,金闪闪此刻面无表情,看向他目光中尽是冷漠。

    “有道理,既然圣杯是由御三家建造,御三家又制定了争夺的规则,那它确实没有归属,需要我们进行争夺。”

    大帝摸着下巴,对雷恩的话表示认可。

    Saber很讨厌金闪闪,更是毫不留情的讥讽道:

    “爱因兹贝伦家才是冬木市圣杯主要的建造方,要说谁才是归属者,英雄王,我和我的御主才更有资格吧。

    现在想抢夺我们财宝的是你,你这个小偷的胆子有点肥啊。”

    呆毛王最后面那句话,几乎闪闪之前的一模一样。

    金先生脸色已经阴沉了下来,心情极差,他难得开口解释了一下自己宝具的原理:

    “我把在我的时代里产生的,所有技术的雏形收集起来,收归己有。并将其封印了起来,之后的珍宝,都利用了这些原理,说是我的不为过吧?”

    这个解释令众人一愣,大帝和Saber眉头一皱,这话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

    “哈哈哈哈……”

    雷恩大师放声狂笑了起来,他非常愉悦,捂着肚子笑得几乎前仰后合,毫无忌惮。

    大帝和Saber对视一眼,一脸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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