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用眼睛瞟我,我真想揍她。当她见我迫于礼节,不敢造次,只是气哼哼地看着她时,才勉强敛起笑容。实际上,我心底里却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一切是十分有趣的。
这一切本身并不使我感兴趣,但因为是构成我所喜爱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所以觉得有意思。我周围所发生的一切,人们让我做的所有一切,全都不对我的脾胃,但却都使我很称心。如果我对医学的厌恶没有造成一些不断使我们高兴的疯癫场面的话,我想我是会爱上它的,因为这也许是这门学问第一次产生这样的一种效果。我自认为凭气味就能辨出一本医书来,而且,有趣的是我很少出错。瓦朗夫人让我尝一些最恶心的药剂。我怎么躲,怎么抗,都无济于事。尽管我反抗着,做出可怕的怪相,咬紧牙关不张嘴,但当我看见她那沾有药汁的纤纤玉手靠近我嘴边时,我只好张开嘴,舔一舔。当她的那一整套制药家什集中在同一间屋里时,听见我们又跑又叫,哈哈大笑,人家还以为我们在屋里演闹剧,而不是在配制麻醉剂和兴奋剂。
但我并没有把时间全部消磨在这些玩笑之中。我在我住的房间里找到几本书:《目击者》、普芬道夫的书、圣·埃弗尔蒙的书和《拉·亨利亚德》。尽管我已不像从前那么疯狂地爱读书了,但无所事事时,我便翻翻这些书。我特别喜欢《目击者》,而且它使我受益匪浅。古丰神甫先生曾教我别贪多嚼不烂,要细细咀嚼。这样,我读书的收效就好多了。我习惯于思索语句结构和优美文体,我在练习分辨纯洁法语和我的方言土语。例如,通过《拉·亨利亚德》的下面两句诗,我改正了我像所有的日内瓦同胞一样常犯的一个拼写错误:
Soit qu’un ancien respect pour le sang de leurs maitres
Parl?r encor pour 露i dans coeur de ces traitres.()
Parl?t一词使我一怔,告诉我它的虚拟式第三人称单数结尾须加“t。”而以前我在拼写或读它时,都把它与直陈式简单过去时混同。
有时候,我同妈妈聊聊我所看的书。有时候,我在她身边朗读;对此,我兴趣大极了。我练习着好好念,而这对我也很有益处。我说过她很有才气,而当时,她也正处在才华横溢的时期。好几个文人争相博取她的欢心,指点她如何鉴赏上乘之作。照我看来,她有点新教的趣味。她爱谈论拜勒,对早已在法国故去的圣·埃弗尔蒙推崇备至。但这并不妨碍她对优秀文学的了解,也并没影响她对它的赞赏。她是在上流社会长大的:她小的时候便来到萨瓦,在同当地贵族的亲切交往中,丢掉了沃州那矫揉造作的情调。在故乡沃州,女人们把自命不凡当成上流社会的精髓,因此只知道说些俏皮话。
尽管她只是路过时看见过宫廷,但那匆匆一瞥已足以使她了解了宫廷。她在宫廷里始终有着一些朋友,而且,尽管有人眼红,尽管她的作风和债务引起风言风语,但她从未失去年金。她对世事颇有经验,而且善于思考,能从这经验之中得到好处。这是她得意的话题,而且,由于我老爱胡思乱想,这也正好是我最需要的一种教诲。我们一起读拉布吕耶尔的作品。她喜欢拉布吕耶尔胜过拉罗什富科;后者的作品情调哀伤,令人惆怅,特别是那些不喜欢按本来面目看人的年轻人更是这么认为。当她说教的时候,有时有点不着边际,但是,我不时地吻吻她的嘴或手,也就耐下性子了,也就不觉得她的话长得烦人了。
这种日子过于温馨,很难长此以往。我常感觉到这一点,因此好日子要到头的担忧便成了我唯一的心病。妈妈通过说笑研究我,观察我,询问我,为我的前途拟订了许许多多的我并未实践的计划。幸好,光了解我的倾向、我的兴趣、我的小聪明还不行,还必须找到或创造利用它们的机会,而这一切又非一朝一夕的事。而这个可怜的女人对我能力的偏爱因为使她难以决断,反倒延缓了使我的能力得以发挥的时机。最后,多亏了她的好印象,一切都遂了我的心愿,但是,心不能太高,因此,从这时起,我便一刻也安生不了了。她有一个名叫多博纳先生的亲戚前来看她。此人聪明过人,颇有心计,像她一样是个拟计划的能手,但他没被计划搞垮,总之,是个冒险家。他刚向弗勒里红衣主教提过一个想得挺好的彩票计划,但未被采纳。于是,他便去向都灵宫廷建议,竟被采纳而且付诸实行了。他在阿讷西停留了一段时间,成了地方长官夫人的情人。这位夫人非常可爱,很合我的胃口,而且是我在妈妈家里最高兴见到的唯一的女人。多博纳先生看见了我,瓦朗夫人便跟他谈起我。他决定观察一段时间,看看我适合干什么,如果觉得我是块料,就想法安排我。
瓦朗夫人借口让我办点事,也不跟我透点风,连续两三个上午,派我去他那儿。他十分巧妙地让我开口,对我很亲热,尽可能地让我放松,跟我既谈些鸡毛蒜皮的事,又什么主题都聊到,而他这么做的时候,好像并没在观察我,毫不做作,仿佛他挺喜欢我,想同我随便交谈似的。我被他迷住了。他观察的结果是,尽管我外表挺好,神采奕奕,但是,即使算不上完全无能,至少是一个缺少才气、没有思想、几乎没有知识的人,总之一句话,在各个方面都很浅薄,所能指望的最高机遇就是有朝一日当上一名乡村的本堂神甫。他对瓦朗夫人就是这么判定我的。我这是第二次或者第三次被人如此看待了,但这还不是最后一次,因为马斯隆先生的断语常常被人证实。
这些评语的缘由与我的性格大有关系,所以有必要在此解释一番。因为,凭良心说,大家很清楚,我对这些看法,不能心悦诚服,而且,我会极其公正的,不会抓住马斯隆先生、多博纳先生和其他许多先生的话不放的,不管他们可能说了些什么。
有两件几乎毫不相干的东西在我身上合而为一了,我却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一个是非常炽热的气质、狂热冲动的激情;另一个是迟钝、困惑的思想,总是过后而知。好像我的心和思想不是属于同一个人似的。我的感情急如闪电,涌入心中,可是,它并没有照亮我,反而使我激动、眩晕。我什么都感觉得到,可又什么都看不到。我激奋,但却愚笨,必须冷静下来才能思考。令人惊奇的是,只要给我以充分的时间,我是很有头脑,能够深入细致地分析的。从容不迫时,我能对答如流;但一着急,就做不出什么像样儿的事,也说不出恰如其分的话来。我通过书信能说出极其精彩的话,正如人们说的,西班牙人下棋时有高招儿。我读过萨瓦公爵的一段妙语,说他走在路上,突然回头喊道:“巴黎商人,当心你的小命。”我心想:我正是如此。
这种思维的迟钝和感情的活跃,我不仅在交谈时是这样,而且在我独自一人和工作时也是如此。我的思想在我脑子里要理出个头绪来简直难以想象地困难:这些思想在脑子里窜来窜去,再发酵激奋,直到让我激动不已,热烈发狂,心跳加剧,而在如此这般地激动时,我什么也看不清,写不出一个字来,必须等着心平气静。这巨大的狂澜不知不觉地在平静,这混沌在亮开,每件事又各就各位,但过程缓慢,要经过一段漫长而模糊的激荡之后。你们难道没有在意大利看过歌剧吗?在换场的时候,那些大剧场里乱哄哄的,令人心烦,而且持续的时间还挺长;所有的布景全乱堆在一起,到处都在扯过来拉过去的,真让人难受,好像要闹个天翻地覆似的。不过,渐渐地全都归置好了,一样不缺,然后,大家惊奇地看到,在这么长的混乱之后,精彩的演出又开始了。我想写作的时候,脑子里的情景差不多就是这样。如果我一开始就善于等待,然后再把这样描绘的事情的美表现出来的话,很少有哪位作家会超过我的。
因此,我觉得写作是极端困难的。我的手稿,涂来改去,增删取舍,弄得难以看清,证明我在上面下了多大的功夫。没有哪一部手稿,在付梓之前,没有誊抄过四五次的。我手握着笔,面对着桌子和纸,从未能写出点什么。我只是在岩间林中散步时,夜不成眠躺在床上时,在脑子里打下腹稿。大家可以想象,尤其是对一个没有记性、一辈子也没能记牢六首诗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缓慢。所以,有的腹稿段落,我在写在纸上之前,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琢磨了五六次。正因为如此,我写那些颇费工夫的作品比写一挥而就的通信集之类的作品要成功得多,所以我一直没能把握住书信体的笔调,写的时候简直是活受罪。我每次写信,就连写些无关紧要的事,也要累上几个小时,或者,要是我想把想到的事立即写下来的话,我就不知如何下笔,也不知怎么收尾。我的信总是杂乱无章,废话连篇,别人读起来不知所云。
我不仅表述思想挺费劲,而且领会思想也是如此。我研究人,而且自以为是个很好的观察家。然而,我对所见到的却熟视无睹,只看得清自己所回忆的事情,我的智慧只有在回忆中才表现得出来。对于别人说的一切、做的一切、我眼前发生的一切,我一无所感,理解不了。给我留下印象的只是外在的现象。但是,随后,这一切又回到我的脑子里:地点、时间、腔调、目光、动作和环境,我全回想起来了,什么也没漏掉。于是,我根据别人做的或说的,发现别人是怎么想的,而且很少搞错。
我独自一人的时候,连自己的思想都把握不住,可想而知,在与别人交谈时,为了说话得体,必须同时立即想到千百种事情,我该是什么德行了。一想到谈话时还有那么多清规戒律,而我至少要忘掉几条,这就足够吓住我的了。我甚至不明白别人是何以胆敢在众人面前说话的,因为说话时必须字斟句酌,对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考虑到,为了有把握不说出什么可能冒犯什么人的话来,必须了解他们的性格,了解他们的历史。在这方面,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有一大长处:他们更清楚地知道哪些不该说,所以对自己说的就更有把握,就这样他们还常常不留神说出蠢话来。可想而知,从云雾之中掉到这种场合的人会怎么样了:他几乎只要一开口说上一分钟,就非受到驳斥不可。而在两人单独交谈时,我觉得还有另一种不对劲的地方,更加糟糕,那就是必须不断地说:对方跟您说话的时候,您必须回答,而当对方不说话的时候,您又得逗着说。单是这种难以忍受的拘束就让我厌恶社交了。我觉得没有比被迫立即说话、总要说话更加可怕的窘迫了。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我对任何约束的深恶痛绝有关系,但是,硬是没话找话,那这就足以让我不可避免地要说蠢话了。
更加要命的是,当我无话可说,本该学会缄默不语的时候,我却像是早点还账似的,抢着说起来。我慌急慌忙地、结结巴巴地说出一些毫不连贯的话来,要是这些话一点意思都没有那倒也罢了,可我本想掩愚藏拙,却偏偏很少不出丑的。这种例子成百上千,但我只举其中的一件。那不是我年轻时的事,而是我在上流社会生活了多年以后的事,那时节,只要可能的话,我总要摆出上流社会的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架势。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个男子在一起,后者的名字说说无妨,他就是贡托公爵大人。房间里没有别人,我竭力地想插上几句话。在四个人中,有三个肯定不需要我多嘴多舌的,上帝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女主人让人送来一剂软糖式药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都要服上两次。另一位贵妇见她龇牙咧嘴,便笑着说:“是特隆桑()先生的软糖式药剂吗?”女主人以同样的腔调回答说:“我想不是的。”聪明的卢梭殷勤地插嘴说:“我想这种药不怎么有效。”大家全都愣住了,谁都没吭声,谁也都没有笑一笑。片刻之后,话题转了。这种蠢话要是冲着其他女人说的,可能也就是句玩笑而已,但是,对一位非常可爱、容易引人议论的女人这么说,就很可怕了,而我真的无意冒犯她。我相信在场的一男一女见证人,是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的。这就是我没话找话时脱口而出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这事,因为,除了这事本身就令人难忘而外,我想它产生了一些使我不得不常想起它来的后果。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让人一看就明白,我尽管不是个傻瓜,但却常常像个傻瓜似的,甚至连善于识别人的人也这么认为。特别不幸的是,我的相貌和眼睛都透着精明样儿,人们对我的这种失望使我的愚蠢变得更加讨厌。这件小事虽说是特殊情况造成的,但对了解今后的事情不是没有用的。它是了解人们看见我做的许多怪事的钥匙,人们把这些怪事说成是我的野性所致,其实我根本不是这么个性格。如果我不是深信自己在交际场上出现不仅会对自己不利,而且会失去自己本色的话,我是会同别人一样喜欢交际的。我决定写作和离群索居,这是最适合我的。我若出现在人前,大家可能永远不知道我价值几何,甚至都不会朝这方面去猜想一下。迪潘夫人的情况正是如此。尽管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尽管我在她家住过多年,但自那以后,她亲口对我这么说过许多次。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我以后再谈。
我的才能就这么确定了,适合我的行当也就这么定下了,剩下的就是再一次完成我的使命。困难的是我没有入过学,我拉丁文不甚了了,无法当神甫。瓦朗夫人想让我去修道院受教一段时间。她跟院长商量了这事。修道院院长是个遣使会会士,名叫格罗,长得矮小憨厚,一只眼睛快瞎了,身材瘦削,头发灰白。他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而又最没学究气的遣使会会士,这样说实在是不算过分。
他有时来妈妈家里,妈妈款待他,抚爱他,甚至逗他,有时还让他替她系系衣服背后的带子,这是他很乐意干的。当他帮着系的时候,妈妈便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摸摸这个,弄弄那个。院长先生被带子牵着,不停地嘟囔着:“喂,夫人,您停下来呀。”这倒是可以绘成一幅挺美的画。
格罗先生欣然同意妈妈的安排。他只要了很少的膳宿费,并负责教育我。剩下的就是等主教的恩准了。主教不仅同意,还愿意代出膳宿费。他还允许我穿世俗衣服,直到大家通过测验,认为我已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止。
变化多大呀!我不得不从。我宛如受酷刑一般地到修道院去了。修道院真是阴森可怕的地方,特别是对一个离开了一位可爱女人的家的人来说,尤为如此!我只带了一本书,是我求妈妈借给我的,它是我无限的慰藉。大家一定猜不着是什么样的书——一本乐谱。在她所培养的才能中,没有忘掉音乐。她嗓子挺好,歌唱得也可以,还会弹点羽管键琴。她还好心地教过我点音乐,但必须从最浅显的开始,因为我连圣诗乐谱几乎都一窍不通。一个女人给我上了八九十来课,还老是断断续续的,所以不仅没有教会我视唱,而且都没教会我四分之一的音乐符号。然而,我对这门艺术那么热爱,以至想自个儿试着练练。我带走的乐谱并不是最浅显的,那是克莱朗博的合唱曲。我可以说是既不懂变调,也不懂时值,但竟然能识得、并不出错地唱出《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乐曲。大家可想而知我下了多大功夫,又是多么刻苦执着啊。的确,这首曲子谱得极其准确,以至只要按照节拍诵诗,就能与音乐合拍了。
修道院里有一个该死的遣使会会士,净同我过不去,使我对他想教我的拉丁文都感到厌恶。他一头服帖油滑的黑发,香料面包色的面孔,水牛嗓子,灰林鹗的眼睛,野猪鬃的胡须。他一脸奸笑;四肢动起来好像木偶似的。我忘记了他那讨厌的姓名,但他那吓人而又让人肉麻的面孔深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只要一想起他来,没有不颤抖的。我仍记得在走廊里遇见他的情景,他彬彬有礼地把他那顶油腻的方软帽一摆,请我到他房里去。我觉得他那房间比黑牢还要可怕。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么一位老师同当过我老师的宫廷神甫相比,该有多大差别呀!
如果我再听任这个恶魔摆布上两个月,我深信我非精神失常不可。但是,憨厚的格罗先生发现我很忧伤,吃不下饭,人在消瘦,便猜到了我苦闷的原因。这事并不难办。他使我摆脱了那畜生的爪子,而且干脆把我交到与之完全相反的一个最温和的人手里。此人是一个年轻的弗西尼神甫,名叫加蒂埃,是来修道院深造的。出于对格罗先生的礼貌,而且我认为也是出于仁爱,他很愿意挤出时间来指导我的学习。我从未见过比加蒂埃先生相貌更动人的人了。他一头金发,胡子近乎红棕色,风度宛如他家乡的人,大智若愚,但他身上真正突出的是心地善良、仁爱、热情。他那双蓝眼睛里,交织着温柔、亲切和忧伤,使人一看便注意上他。从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的眼神、声调看来,似乎他已预知自己的命运,感到自己生来就是不幸的。
他的性格与其相貌完全吻合。他非常耐心、非常温和地似乎在同我研讨,而非教育。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因为他的前任为他奠定了基础。然而,尽管他没少为我花费时间,尽管我俩都挺努力,尽管他教得挺好,可是我虽然刻苦但长进不大。很奇怪,我虽然理解力不错,但从未能从老师们那儿学到点什么,除了我父亲和朗贝尔西埃先生以外。我所知道的那一点点,是我自个儿学来的,大家以后会明白的。我的思想忍受不了任何的束缚,不能屈从于时间的限制。而且,我担心学不会,所以无心集中精力。我害怕让讲课的人着急,便不懂装懂,因此对方在往下讲,我却一点也不懂。我的思想按自己的节奏行进,而不能忍受他人的安排。
圣职授任礼的时刻到了,加蒂埃先生便回到本省去当六晶修士去了。他带走了我的遗憾、我的依恋和我的感激。我祝愿他,但那些祝愿如同我对自己的祝愿一样,没有兑现。数年后,我听说他在当一个教区的副本堂神甫时,同一位他以从未有过的、十分温柔的心爱上的姑娘生了一个女孩。这在一个管理十分严厉的教区里是一件可怕至极的丑闻。按常规,神甫们只能同已婚妇女生孩子。他因为违反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被投进监狱,名誉扫地,被驱逐出境。我不知道他后来是否复职了,但是,他的不幸遭遇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在写《爱弥儿》时,我又想了起来,因此,我把加蒂埃先生同盖姆先生糅在了一起,把这两位可敬的神甫变成了萨瓦副本堂神甫的原型。我很欣慰,我的描写并未有损于我的两个原型。
当我在修道院的时候,多博纳先生被迫离开了阿讷西,因为地方长官大人认为他同自己的妻子有染有伤大雅。这其实就像是“园丁的狗”()一般,因为尽管科尔维奇夫人很可爱,但他同她夫妻不和,山外人的怪癖()②又使她对他毫无用处,于是,他便粗暴地对待她,两人只好分居。科尔维奇先生是个无耻小人,阴险毒辣,狡猾奸诈,因为树敌太多,自己也被撵走了。据说,普罗旺斯人报复自己的仇人是唱歌:多博纳先生写了一出喜剧向自己的敌人报了仇;他把剧本寄给了瓦朗夫人,她让我看了剧本。我挺喜欢这个剧本,它使我产生了写一出剧的幻想,以便看看我是否果真如该剧作者所说的那么蠢。但是,直到我到了尚贝里之后,才实现这个愿望,写了《顾影自怜》。因此,我在该剧本的序言中所说的,我是十八岁时写的它,那时瞒掉了几岁。
差不多就在这一时期,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但却对我产生了一些影响,而且,当我已经忘了的时候,社会上却是风言风语的。我每周有一天可以外出,我无须说出我利用这一天干些什么。有一个星期天,我正在妈妈家里,与妈妈房子相连的方济各会的一幢楼房着火了。这楼里有个炉灶,还有堆得满满当当的干柴捆。转眼间,全烧着了。妈妈的房子很危险,被风吹过来的火苗盖住了。大家赶忙往外搬,把家具搬到花园里。花园正对我以前住的房间的窗户,在我所说的小溪那边。我慌了神了,便把拿到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都扔出窗外,甚至把一个大白臼都扔了出去,要是平时,我连抬都抬不动的。要不是有人拦我,一面大镜子也要被我扔出去了。善良的主教那天也来看望妈妈,他也没闲着,他把妈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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