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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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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章 杀夫案(24)(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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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稚:“审判长,我方没有问题询问证人了。”

    审判长示意公诉人进行询问。

    公诉人:“证人,你说你曾因为被告人被老员工欺负,而打算开除老员工?”

    黄静:“是的。”

    公诉人:“你和被告人非亲非故,你为什么要这么帮她?”

    黄静:“我开除老员工的初衷,不是帮秦文珍,我也只是利用她……”

    她内疚地看向地板,抿了抿唇,说:“欺负秦文珍的那几个老员工,在单位十几年了,每年花费在他们身上的五险一金、年资调薪,是一笔不少的成本。我当时作为部门负责人,要对部门的成本负责,所以想把老员工都开除,留下成本更低的新员工。我一直找不到什么名目把人开除,刚好被我发现他们欺负秦文珍,所以我才打算利用秦文珍的报警,去开除这些人。”

    公诉人捕捉到她眼中的歉意,问:“所以当年那件事,导致你一直对秦文珍有愧疚?”

    黄静点点头:“有一点。”

    公诉人:“包括你今天出庭作证,证明秦文珍是一个天使一样的好人,也是出于这份愧疚?”

    黄静猛地抬头:“不是的!这是两码事!”

    公诉人看向合议庭:“审判长,我方没有其他问题了。”

    审判长示意法警将黄静带下去。

    宁稚申请传唤秦文珍作证:“请你告诉法庭,案发时发生了什么事?”

    秦文珍红着眼眶回忆道:

    “……因为我拉着他,不让他收拾我们的东西,他很生气,操起一旁的椅子要砸我,我儿子突然跑进来,抱住他的腰,不让他打我。

    他手上的椅子直接朝孩子的背砸去……对孩子拳打脚踢……我见不得他打孩子,就和他打起来……”

    宁稚:“你确定被害人用椅子砸了孩子的背部?”

    秦文珍:“是的!我十分确定!”

    宁稚看向合议庭:“审判长,我方申请新证人曹芳出庭作证。”

    审判长:“批准。”

    曹芳入席。

    宁稚:“证人,请你向法庭介绍你自己。”

    曹芳:“我叫曹芳,是垡头康纳康复中心的老师。”

    宁稚:“请你告诉法庭,你是如何认识王书磊的?”

    曹芳:“王书磊小朋友一直在我们中心康复,每天早上他妈妈都会送他来中心上课。教师节的前一天早上,原本应该由妈妈带来上课的王书磊,是两名警官带来的。他们说孩子家里出事儿了,爷爷奶奶在外地,正在赶来北京,让中心照顾这孩子几天,等孩子的爷爷奶奶到北京了,就把孩子接走。”

    宁稚:“所以你当晚把王书磊带回家了,是吗?”

    曹芳:“是的。校长让我们几个老师在放学后,轮流带王书磊回家。”

    宁稚:“9月9日晚上,你带王书磊回家住,给他洗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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