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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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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9章 我们是酒吧认识的(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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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发海捕通只发协查通报,发通缉令,发悬赏采用了很多办法,最终历时一个多月才把对方抓住。

    而抓住对方之后,对方也就不再反抗对自己的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什么东西都说了根本不用怎么审讯案子推进的非常快。

    正相反,一般的预谋杀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是比较难以突破的。

    这些犯罪嫌疑人在杀人之前经过精心的谋划,其目的就是要隐藏自己的身份,从而达到逃脱法律制裁的目的。

    所以这些人即便被警察回忆,即便被抓,即便已经确认了,他就是凶手,但依然是负于顽抗到底的那一种。

    因为他认为自己的谋略,自己的策划是万无一失的,警方不可能找到证据,没有证据就算怀疑他杀人也不可能给他定罪。

    这一种基本上就是要让对方看到铁证,找到无法反驳的那些点,他才有可能交代。

    还有一种呢,就是经常杀人的了。

    以连环犯罪杀手在被逮捕之后,想要通过审讯拿到对方的一些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因为这种犯罪嫌疑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杀过一个人和杀过10个人,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路程来讲是完全不一样的。

    陆川在学校的时候就学过犯罪心理学这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剖析,实际上是有一些比较分明的等级划分的。

    李强这种算是普通人,他杀死马艳萍也并不是需要杀死对方,用李强的说法来说,其实也算是一个意外。

    审讯室里。

    “我和马艳萍是两年前的6月初认识的,在一个慢摇吧里面,当时他在上边领舞,我在下边跟朋友喝酒。”

    原来马艳萍当时和第3个男朋友分手之后,曾经在一个酒吧里面做过一段时间的领悟,但是时间并不长,只有十几天的时间,工资属于日结那种,一天300块钱。

    “我看着她挺漂亮的,然后就请她喝酒慢慢的我们就认识了。”

    李强之所以能有那么多女朋友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人出手非常大方,外表看起来也很阔绰,虽然年龄不小,但是有一种成熟男人独有的魅力。

    李强在当天晚上认识马艳萍的时候,就消费了3000多块钱。

    但是李强当天晚上并没有和马艳萍发生什么关系,只是双方之间留了微信之后,两个人通过微信相互联系的非常多。

    “我其实有女朋友,女朋友还不少,我的花销也都是这帮女朋友给我的,但是我认识的这些女朋友年龄都比我大,要不人家凭什么给我花钱呢?”

    两年前的马艳萍刚刚从农村出来不久,刚刚从电子厂辞职认识了这个花花世界,打扮的非常妖艳,穿着也非常暴露。1

    年轻的马艳萍在那一瞬间吸引了李强。

    “他那天在台上跳舞,身材那么好,笑的那么开心,我一下子就被他吸引了,我想我一定得跟他发生点什么,我一定让他做我女朋友。”

    而且李强很清楚,对方既然来慢摇吧赚钱了,经济上肯定不富裕,所以他就打造了一个老板的人设形象来接近马艳萍。(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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