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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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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朝归倭附(一)难在不征(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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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暹罗、琉求、西洋、东洋及南蛮诸小国,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

    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逼近中国西北,世为边患,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外交思想有一個逐步形成的过程,在洪武六年刊印成书之前,太祖于洪武四年在奉天门公开宣布有关外交的看法,可以视为其外交思想成型的最早时间。

    洪武四年九月,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召集臣僚,郑重阐述了他所制定的对外政策总纲领:

    “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

    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卿等当记所言,知朕此意。”

    明朝一般是在奉天门颁布诏令,这里的“臣僚”有可能包括外国的使节。重要的是,这是明太祖首次全面论述王朝对外政策,充分反映出明太祖本人现实的外交思想。

    其实与后来刊印的《祖训录》比较,这里多出的主要部分是古人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说这明明人的思想也是古人思想的直接延续。

    首先,他为王朝确定的对外政策是“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显示出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立场。然而,对外政策的基调又是和平的:“不可辄自兴兵”,这里明确说明了兴兵征讨的标准,是“为患于中国者”。

    其次,他引用古人之言,说明自己没有扩张领土的野心,认为对外扩张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更会因劳民导致祸乱萌生。“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而“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则鲜明地表示出对于出征扩张行为的鄙视。

    最后,太祖将对象一分为二,又一次提到对海外国家“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的基本方针。

    但在宣布对外政策的重要抉择以后,他同时又表明西北的蒙古才是心腹之患,不能不谨慎防备。直接说明将元朝北去的残余势力看作新王朝一大心病,将北部陆上作为王朝军事防御的重心。

    到桑榆晚景时,太祖于洪武二十八年将进一步修订完成的《皇明祖训》刊布于世,列于《祖训首章》的对外关系,也就成为有明一代帝王的金科玉律,成为明朝子孙世代必须遵行的基本国策之一,以成宪的方式留存于世。

    为了让子孙后代明确世代不与交战的国家,也就是明太祖所说的“不征诸夷国”,他在《皇明祖训》中把它们的名字按照方位一一罗列出来。

    十五个国家之前说过,就不再列出,但这里头最引入注目的就是,即使在《祖训录》中完全没有提及的日本,虽然当时已经明确在绝交之列,却也没有被排除在外,同样被列入了不征的范围以内。

    这无疑说明了明朝对于外国,无论建立朝贡关系与否,也无论为友为敌,是采取了一律“不征”的态度。这就不能不使人对于明朝初年以“不征”为特征的对外关系的和平理念有了一个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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