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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女场长她火爆全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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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174:恭喜你,逃不掉了(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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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

    齐雁自小生活在大城市,这是生平头一次见到狼。

    还是野外的狼,不是拴着铁链子、只会冲人咆哮的大狼狗。

    钟宝泉了解齐雁的心情:

    “你也是受了不小的惊吓,其实,我还挺喜欢这个地方,而且,你想象不到,这里居然有个育苗室,里面虽然没有那么多专业器材,但效果一点不比我们实验室的育苗室差,这里还有许多经验丰富的职工,而且,刚刚那个打狼的姑娘,是这个连队的队长,她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对育苗,对小麦都很有见解,是个能力很强的年轻人。”

    齐雁跟钟宝泉做了那么多年夫妻,怎么听不出钟宝泉的画外之音:

    “老钟,你就实话实说吧,你是不是真的想留下来,在这个地方建试验田?”

    钟宝泉为难道: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地方,让你留在这里,太委屈你了,要不这样,你先回去,回去陪孩子,我留在这,如果以后这里条件成熟了,我再接你过来。”

    齐雁叹了口气,转过身,有些失望的看着钟宝泉:

    “老钟,这么多年,你怎么还没了解我,临出发的时候,咱们是怎么说的,这次,不研究出你设想的双头麦穗,咱们坚决不回去!”

    “可是,这里确实太苦了——”

    齐雁抓住了钟宝泉的胳膊:

    “我不怕苦——”

    这句话后半句是:我怕的,是嫁给一个无能的人,一辈子籍籍无名。

    齐雁和钟宝泉的这场婚姻,其实并不完美。

    齐雁之所以嫁给钟宝泉,也并非爱情。

    不然,以齐雁这样的外貌条件,还有大学校长女儿的身份,想嫁个什么样的达官显贵不行?

    但她偏偏选择了其貌不扬、贫农出身钟宝泉。

    齐雁本身,是个很矛盾的人。

    她很现实,又很不现实。

    她现实的一点是,她知道婚姻只靠一时的喜欢,是根本靠不住的。

    喜欢了就结婚,那万一哪天不喜欢了呢,还要继续在一起过日子,岂不是很痛苦?

    要嫁,就嫁给一个能带给她荣耀的男人。

    这才是她选择钟宝泉的真相。

    齐雁最开始认识钟宝泉的时候,钟宝泉是她爸的学生。

    那时候,家境贫寒的钟宝泉为了节省伙食费,经常一天只吃一顿饭,好几次饿晕在操场。

    她爸知道这件事后,心疼这个学生的刻苦坚韧,经常把钟宝泉叫到家里吃饭。

    齐雁就是这时候认识钟宝泉的。

    她爸经常在她面前夸奖钟宝泉,说这个人很刻苦。

    别人上农业大学,要么为了找工作方便,要么为了来镀个金边,唯有这个钟宝泉,他是发自真心的热爱农业,是带着伟大的抱负来的。

    一个人若能持之以恒的追求自己的梦想,必定会做出一番伟大的事业。

    而研究种子的事业,又与别的不同。

    如果真能研究出高产种子,让产量翻翻,必定会被世人铭记,甚至载入史册。

    父亲坚信,自己的学生钟宝泉,就是那样的好苗子。

    父亲的话,一下撞进齐雁心里。

    这不正是齐雁一直在等待寻找的吗?

    如果一定要嫁人,就嫁给英雄。

    做英雄人物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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