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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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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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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本来就是个......”

    魏岚显然不想再听大力抬举陈世云,不耐烦的打断道:“好了好了,我跟他做了十几年的夫妻,比你了解他。”

    随即,她跟陈琳打了个招呼,又对大力妩媚的笑了笑,就扭着腰肢,在祁东阳他们的注视下走出武馆大门。

    ......

    莞城,龙湾别墅区。

    给大力转了两千多万(五百万加元)过去之后,佟丽娟的心情更加失落。

    问题当然不在钱上,别说那钱本来就是大力的,就算是自己掏腰包,她也不会因为给他两千万而难过。

    让她感到失落的,是大力没听她的话,不但不回来跟她做夫妻,还在温哥华投资创业。

    开个小酒吧也就算了,当初大力刚到温哥华,总要做点事,不可能整天游手好闲。

    现在他又投资夜总会,看样子是喜欢上了温哥华,不打算回来了。

    理智一点分析,给他转钱过去是对的,老杨说的没错,对大力这种人,不能太强势了,他具有很强的反抗精神,一强势,必然两败俱伤。

    两个人在一起,总有一方要强势一些,佟丽娟原以为自己再怎么说也是知名企业家,年纪又比大力大,强势一点是正常的。

    况且随着时代在进步,女人的地位越来越高,造成现在很多家庭都是女人强势。

    没想到这一招在大力身上不起作用,既然这样,那就让他强势一点吧,他说咋办就咋办,要投资夜总会就投资夜总会吧,要钱就给他把钱弄过去。

    可是好几天过去了,大力一个电话都没打过来,似乎忘了她的存在。

    你个死王大力,你忘了我的存在可以,连你的孩子你也不管了吗?

    你说咋办就咋办,好歹你打个电话过来问候一下不行吗?

    想来想去,佟丽娟觉得,问题还是出在秋唯身上。

    大力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秋唯,秋唯是他的心,秋唯是他的肝,秋唯是他生命的四分之三。

    那我算什么呀?我只算他的四分之一吗?

    恐怕连他的四分之一都算不上吧?现在的他,在温哥华肯定又有了相好,这四分之一也被别人占领了吗?

    不,我不要这四分之一,哪怕要不了他的全部,我也要他的四分之三,我要替代秋唯,成为他生命的四分之三!

    我的命是大力救的,我整个人就是他的,现在我有了他的孩子,没有谁能把他占有。

    我可以留四分之一给别人,这四分之三我必须拥有!

    佟丽娟相信大力的心里还是有她的,只是自己最近太强势了,引起了大力的反感。

    相信时间久了,大力会主动来找自己的,毕竟自己怀了他的孩子,大力是性情中人,绝对不会不管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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