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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嘉靖:从长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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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黄河改道,土木大兴!(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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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第二天,豪绅、富户上衙门告状,这些位一府之侯、一县之侯就会漫不经心的让其回去等。

    什么时候豪绅、富户同意了出钱,发展民事,强人也就找到了,东西也就找到了,东西少没少,这就只有天知道了。

    治罪强人?

    这当然要治罪,这可都是新官吏们的政绩,哪能不治罪?

    必然要重罪!

    全部处斩!

    但是,找到的强人是什么人?全是狱中那些本身就待斩关押的人犯。

    前内阁首辅大臣张居正上书规定诸省府县每年处斩人数定额的事,至今都在为知府、知县称赞传颂。

    当真是太好用了!

    而豪绅、富户们对死囚怎么出狱,还强抢、烧毁的店铺什么的,知府老爷、知县老爷的答案也很简单,就不允许人越狱吗?

    越狱后逃跑,总要有点盘缠吧?抢了一些为富不仁的东西,很合理吧?

    逻辑闭环,知府们、知县们就开始杀人,根据大明律,被关押待斩的死囚,一旦出现越狱等重大恶劣之事,可向上禀告,立即问斩。

    当今内阁首辅大臣高拱本就对关押死囚待斩,浪费钱粮的事很不满意,对诸省府县“减少死囚人数”的事,自然是高兴的。

    于是乎,死囚被斩。

    豪绅、富户亏了钱。

    知府、知县得了政绩,又得了发展民事的钱粮,等民力一上去,提拔顺理成章就来了。

    张居正在任时,知府们、知县们还不敢这样大搞特搞,高拱一上任,可以说是完全放开了。

    高拱内阁、朝廷,在张居正内阁结束两个月的时间,诸省府县接受地方豪绅、富户的投献,竟高达数亿两纹银。

    震惊了整个天下。

    高拱这种只问政绩、民力提拔官吏的方式,也在朝野中产生了诸多非议。

    内阁次辅大臣胡宗宪兼领的吏部,和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都对高拱表达了强烈不满。

    质疑高拱的行为,是在对张居正内阁时部分制度的破坏,高拱却丝毫不在乎。

    尤其是部分正直朝臣参劾高拱的奏疏,送到玉熙宫,如泥牛入海,都“淹了”时,高拱就更不在乎了。

    为了应对朝臣们,高拱捡了几个从豪绅、富户那弄来钱粮往自己兜里揣的官吏杀了,给文武百官弄了个体面,就算完事了。

    再不体面,作为内阁首辅大臣,就要帮群臣体面了。

    吏部不在掌中,户部可是在的,哪个衙署不要钱开支?

    所以,大明朝中无数豪绅、富户为之消失,钱粮先收聚朝廷,再散于民间。

    有着元辅的撑腰,勒令治下豪绅、富户退还那些被坑骗百姓的钱财,赢得民心的事,知府、知县做的更是毫无心理压力。

    方方面面都得到了切实好处的百姓们,在闲谈时,不时提及县太爷、父母官,那是个个夸不绝口。

    全然不知是豪绅、富户在负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