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往这里跑。
不过自打那场叛乱之后,狗蛋作为守城的小功臣,被燕云廷收编入了军营。
如今据说已经混到了百夫长的位子。
二壮自然为自家徒弟高兴,不过家里没了狗蛋,似乎更加孤寂了。
但是此刻,牵着喜鹊的手,二壮觉得心里的空洞再次被填满。
在年少气盛之时,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安稳的娶媳妇过日子。
快意江湖才是他所追求的人生。
可是自从他认识喜鹊,他原本死水一般的心,似乎又开始跳跃了起来。
什么时候变得坚定呢?
大概是在杀手截杀的那一天,他冲出去拦截,大喊着喜鹊快跑的那个时候。
他意识到,也许那就是他们能看见彼此的最后一眼。
那一次大战后,他和喜鹊都命悬一线。
所幸上天垂怜,两人捡回来一条性命,这让他更加看清自己的心意。
他喜欢喜鹊,绝对不能错过她。
二壮双手颤抖着揭开盖头,在他面前的是一张含羞带怯的俏脸。
他觉得整个人都暖洋洋的,漂浮不定的心终于有了归处。
……
珍娘是个大气的上司。
喜鹊和二壮成亲,她大方的给小两口放了一个月的婚假。
美其名曰,度蜜月!
燕云廷好奇的询问,“媳妇儿,什么叫做度蜜月?”
珍娘于是跟他好一通解释。
燕云廷沉默许久没有说话,但是等过了几天之后,他突然兴冲冲从外面回来。
“媳妇儿,我把公务都安排好了,咱俩去度蜜月吧!”
虽说两人成亲快三年了,但回想起来他跟媳妇儿单独相处的时间,还真不算多。
头一年是因为发生了太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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